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2012年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放假期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节日值守应急、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另请各单位于4月1日前将放假期间的值班表分别报送至市委办公室秘书科和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特此通知。
201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