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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金坛市户内燃气设施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2-0004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12〕32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2-03-16 公开日期 2012-03-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金坛市户内燃气设施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坛市户内燃气设施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坛政办发〔2012〕32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户内燃气设施安全管理,确保户内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经研究,决定从3月10日—6月20日在全市开展户内燃气设施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现将《金坛市户内燃气设施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金坛市户内燃气设施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附件:

  金坛市户内燃气设施安全专项整治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从3月10日—6月20日在全市开展户内燃气设施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户内燃气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为目的,以推进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安全责任为基础,以入户安检、隐患整改、长效管理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户内燃气设施安全管理效能,为全市燃气安全使用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金坛市户内燃气设施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东升任组长,杨晓武、陈建军同志任副组长,黄立群、史顺年、孙桂华、李俊、徐飞、胡卫平、聂文辉、刘金保、庄新民、贺国洪、朱荣友、姚耘俊、杨金才、于秋明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燃气管理处(住建局大院7号楼,电话:82696620),庄新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逐户排查户内燃气具是否符合规定,燃气管道安装是否符合要求,对检查出的隐患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燃气使用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培训宣贯。3月10日—3月20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部署户内燃气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组织对入户安检员、整改操作员和承建商员工及街道社区燃气安全监督员进行燃气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后开展工作。

  2.制定计划,摸底排查。3月21日—4月20日,各燃气经营企业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制定详细的整治计划,并成立专职检查队伍和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定期安全检查工作指引》对在本企业所有开户的民用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包括户内燃气管、连接软管、燃气表、燃气灶、燃气热水器、客户用气及燃气设施房间的通风情况。

  3.联合整治,督促整改。4月21日—6月10日,对户内燃气设施存在的隐患向用户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害公众安全且拒不整改的用户,在告知后依法对燃气管道实施临时性强制封堵,停止供气,整改到位后,由用户提出申请,复查合格后24小时内恢复供气。

   4.总结经验,长效管理。6月11日—6月20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有效举措,进一步提高燃气安全使用管理效能,实行长效管理。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和单位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高度重视,特别是燃气经营企业,要制定详细的计划和方案,按照各阶段进度抓好贯彻落实,并对摸排出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社区、街道燃气安全监督员以及物业管理人员要联合协助做好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入户安全检查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并对整治行动中积极配合整改的典型予以公开表扬,对安全隐患大且拒不整改的现象进行曝光。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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