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市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乘车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经研究,决定建立金坛市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开发区、各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和落实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分析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及时加以解决。
二、联席会议成员组成和办公室设置
主 任:陈锁龙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柯建强 市教育局局长
马建春 市公安局副局长
于立俊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成 员:徐科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廖伟文 市教育局副局长
江忠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薛明生 市安监局副局长
朱国杰 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
徐明贤 开发区农村社会管理处副书记
张祥生 金城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胡国英 薛埠镇政府副镇长
王玉国 尧塘镇政府副镇长
金朝霞 直溪镇政府副镇长
胡卫平 朱林镇政府副镇长
邹国俊 指前镇政府副镇长
李志根 儒林镇政府副镇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负责联席会议工作的联络、协调等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朱国杰兼任。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主任为会议总召集人,副主任为第一召集人,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具体时间、地点由会议召集人确定。议事规则如下:
1.联席会议的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会议召集人确定。
2.根据所列议题的具体事项,由召集人确定每次参会的具体单位和参加人员。
3.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确定的议题进行汇报,与会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提出意见、建议。由召集人综合意见、建议作出决定。
4.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纪要的起草,由会议召集人签发,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纪要确定的意见抓好落实。
5.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需要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法定行政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定程序作出。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