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金坛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坛政办发〔2010〕104号,简称《暂行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经研究,决定实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月度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单位
承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任务的37家上线单位: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林局、商务局、物价局、文广体局、粮食局、卫生局、旅游局、计生局、民防局、地震局、审计局、房改办、环保局、安监局、统计局、城管局、残联、气象局、质监局、农工办、档案局、工商局、湖管会、药监局,均需按规定报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每月情况报表》。
二、报告方式
通过电子政务平台(zw.jsjt.gov.cn)协同办公系统报送数据。
三、相关要求
1.市各有关单位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机制,根据《暂行规定》要求,在本单位内部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做到培训落实、责任到人、层层监管。
2.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统计相关数据,做到数据翔实、准确,于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填报上月《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每月情况报表》。
3.本制度执行情况列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年度考核。
四、有关说明
1.本制度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行。
2.《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每月情况报表》电子稿发送至电子政务平台协同办公系统外网邮箱:yxy@jsjt.gov.cn。
3.工作联系人: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徐颖,电话82798810。
附件:《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每月情况报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金坛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每月情况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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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权力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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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权力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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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权力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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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办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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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网办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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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网办件权力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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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网办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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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