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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各类学校开展走进学生家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加强家校沟通,了解学生真实情况,增进师生感情,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形成教育合力,有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不断增强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强化教师服务意识,提高教师育人水平,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决定在全市各类学校开展走进学生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主要采取直接走进学生家庭的形式,做到普访与重点访相结合,经常访与定期访相结合。
二、活动任务
教育局机关班子成员每学期参与此项活动不少于3次,机关中层正职成员每学期不少于2次,机关中层副职成员每学期不少于1次,鼓励机关其余工作人员积极主动走进学生家庭。
学校校长每学期不少于5次,副校级领导(担任考查科目)每学期不少于4次,学校中层(担任考查科目)每学期不少于3次,班主任每学期走进学生家庭的次数不少于所任班级人数的三分之一,担任考试科目的科任教师每学期家访不少于8次,其余科任教师每学期家访不少于5次。
三、活动要求
1.突出走访的重点学生家庭,必访家庭为:班内父母离异的单亲家庭;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家庭;病残学生家庭;行为孤僻的学生家庭;思想、学业上有重大变化的学生家庭;学习困难的学生家庭;外来务工子女家庭、留守儿童家庭、劳教服刑人员家庭;学生连续两天以上未到校上课的必访,学生家里有重大变故时必访。
2.到访前,参与成员要精心准备,设计好谈话内容,确定活动目的,明确要解决的问题,事先要与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家长到访时间,主动取得支持。
3.活动过程中,要注重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家庭教育观念;宣传我市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的成绩,通报学校发展情况和学生在校表现情况;了解学生家庭情况、成长环境及在家的学习、生活习惯的个性特征,与家长共商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和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方法措施。
4制定走进学生家庭记录制度,记录家访简要过程、学生家庭和个人情况、下步随访建议,以及家长对学校教育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活动注意事项
1.活动必须是本人到学生家中进行访谈,不得用电话交谈、让学生家长到校等形式代替。
2.教师要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严禁酒后家访),为人师表,明礼诚信,赢得学生和家长的敬重。
3.要尊重家长,耐心倾听家长的诉说与意见,做到因人而异,因势利导,严禁训斥学生和家长。
4.坚决杜绝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不得接受学生家长的赠礼,不得托请家长办私事,不得发表有损教育、学校和其他教师形象的言论。
5.对家长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学校、教师要积极采纳、及时改进。
6.牢记安全第一,注意路途中的交通安全。
各校要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制定详细的走进学生家庭工作方案,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学校领导要率先垂范,为教师树立榜样。各校要及时向教育局反馈活动开展情况,鼓励校长、教师撰写家访故事与心得,报送优秀的家访手记,《金坛教育》将对走进学生家庭的成功做法与经验进行刊登,年底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教育局将把各中小学开展走进学生家庭活动的情况列入学校办学水平年度考核的范围,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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