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机关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正确评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完善考核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有关考核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行政奖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工作
(一)考核方法
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以绩效考核为核心,通过实绩考核与群众满意度评议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以履行工作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为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的相关规定、程序和方法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2年12月31日前
1。制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2。各行政机关的优秀名额分科级领导干部、普通工作人员两类进行核定,其中科级领导干部优秀名额由市委组织部统一核定,普通工作人员优秀名额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
优秀比例为不超过本单位该类别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部门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干部、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由各主管部门按审定名额确定优秀等次的初步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对受到县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与政府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其优秀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20%。
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确定。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优秀等次比例应分别计算,不得混用。
第二阶段:2013年1月10日前
1。年度考核实施阶段,着重抓好五个环节:根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撰写个人自我总结、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民主测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对个人进行考核评议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反馈给本人。
关于中层干部民主评议,根据坛纪发〔2007〕7号文件精神,机关中层干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各单位要结合年度考核,对中层正职干部进行专门测评,由与会人员填写《中层正职干部年度考核民主评议表》(见附件8),中层正职干部不重复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评议汇总结果由所在部门依次排序,作为年度考核、奖惩、任用和评优的重要依据,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人社局备案。参加民主评议的单位包括党群政法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
2。优秀等次人员应在本单位公示3天。
3。优秀等次公务员应达到学习培训学分制考核办法规定的要求。
第三阶段:2013年1月31日前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将年度考核情况经主管部门分别审核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和事业人员管理科审核备案,按规定发放年度考核奖金。备案需分别上报的材料:
1。《2012年金坛市行政机关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审批表》
2。《201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
3。《201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花名册》
4。《2012年度市级机关公务员考核与地方工作性津贴挂钩情况汇总备案表》
5。《2012年机关事业违纪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6。《中层正职干部年度考核民主评议表》
7。《金坛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审核表》
8。《金坛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
9。《金坛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
10。《金坛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花名册》
(三)考核结果使用
参加201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发放“年度考核奖金”。
1。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金的计发基数按下列规定执行,即:按本人当年度12月份国家规定的标准工资计算。
2。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人员,其年度考核奖金按上述规定标准的100%发放。
3。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人员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4。考核年度内退休人员,年度考核奖金原则上比照本单位在职称职等次人员的标准发放。计发基数按其办理退休的当月工资为准。其中,下半年退休的按全额发放,上半年退休的减半发放。按国家规定,上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到达退休年龄且未经组织留用的人员不列入年度考核奖金的发放范围。
5。当年度转业干部和退伍战士,如其在12月底前在地方起薪的,也可纳入年度考核奖金的发放范围,并按全额发放。
6。当年新参加工作的试用(见习、学徒)期人员,其年度考核奖金按计发基数的半额发放。
7。当年新录用的公务员中,录用前为国家工作人员且工作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人员,其年度考核奖金按计发基数的全额发放。
8。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人员由调入单位按现标准发放。从外地或企业调入的人员,从起薪之月起,按上述标准的月平均总数发放(即:年度考核奖金=标准工资÷12个月×实际工作的月数)。
9。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未参加考核的人员、当年度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未参加考核的人员(癌症、精神病患者除外)、因受各类处分和工作表现较差而不确定考核等次的人员,均不纳入年度考核奖金的发放范围。
10。当年度死亡的人员中,上半年去世的,其年度考核奖金按其死亡当月计发基数的半额发放;下半年去世的,按全额发放。
11。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暂不纳入年度考核奖金发放的范围,待其结案后视情况再行确定。
实行地方工作性津贴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享受地方工作性津贴中与考核挂钩的部分,并在此基础上上浮50%。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的,可享受地方工作性津贴中与考核挂钩的部分。
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当年度不享受地方工作性津贴与考核挂钩的部分,并再停发一个月工作性津贴的其他部分。
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当年度不享受地方工作性津贴与考核挂钩的部分,并再停发两个月工作性津贴的其他部分。
5。不进行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当年度不享受地方工作性津贴与考核挂钩的部分(补定等次的除外)。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年度考核按照《江苏省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试行)》(苏组通〔2009〕4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由开发区、各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按照不超过本镇(区)大学生村干部总数的15%掌握。
选派拆迁干部的年度考核由市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按照《金坛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考核办法》(坛委办字〔2010〕86号)进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照不超过选派拆迁干部总数的15%掌握。
二、行政奖励工作
行政奖励工作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结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推荐对象应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中产生。
(一)行政奖励的种类、比例和奖励标准。
行政奖励的种类:嘉奖、记三等功。
1。嘉奖:被确定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
2。三等功: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2010年以来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由各单位在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中推荐申报,三年内评为三等功的优秀等次不重复使用。
奖励标准:嘉奖人员奖金1000元;记三等功人员奖金2000元。机关工作人员的奖金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财政核拨的奖励专项经费内列支。
(二)时间安排。
各镇(区)、各部门于2013年1月31日前将推荐市政府奖励的《行政奖励审批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三)事业单位的行政奖励。
各镇(区)、各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奖励工作,可由各镇(区)、各主管部门参照机关人员的奖励办法组织实施。
三、市管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行政奖励和民主测评工作
市管领导干部根据《金坛市科级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坛委发〔2011〕46号)进行考核。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个人述职。召开述职述廉述法述学会议,各单位党政正职进行会议述职述廉述法述学,其他班子成员进行书面述职述廉述法述学,主要包括本人分管工作的目标完成情况、履行职责所取得的成绩、勤政廉洁、依法行政情况以及工作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同时,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报告本年度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基础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的通知》(坛组发〔2012〕60号)做好相关工作。各单位须在会后统一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年度述职报告电子稿发至组织部干部科,电子邮箱:jtzzbgbk@126。com。
(二)民主测评。对各单位现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对各单位本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和新选拔任用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参加会议对象为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会议由单位主要领导主持,市委组织部等单位派员参加。测评工作于2013年1月25日前结束。
(三)组织申报。各单位将科级领导干部个人年度“周末课堂”学习手册和年度调研成果、荣誉表彰的原件、复印件报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审核。
(四)考核评定。根据公务员考核的相关规定,科级领导干部的优秀等次比例按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5%确定。正科级领导干部的优秀名额按党群工作部门类、政府工作部门党委类、政府工作部门行政类、镇党委类、镇政府类、镇人大政协类分别确定;副科级领导干部的优秀名额按考核单位确定(优秀名额不足1人的进行归类考核)。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达三分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各单位正、副主任科员及享受科级待遇的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市管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送市委组织部干部档案室归档。
(五)行政奖励。被确定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2010年以来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三年内评为三等功的优秀等次不重复使用。
四、有关要求
各镇(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年度考核行政奖励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的考核机制。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考核实施细则,严格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创新考核方法。要特别重视和加强平时考核工作,将年度考核工作与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队伍建设相结合,通过考核抓队伍、促管理,不断推动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附件1:《2012年金坛市行政机关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审批表》
附件2:《201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
附件3:《201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花名册》
附件4:《2012年度市级机关公务员考核与地方工作性津贴挂钩情况汇总备案表》
附件5:《2012年机关事业违纪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附件6:《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表》
附件7:《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
附件8:《中层正职干部年度考核民主评议表》
附件9:《2012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
附件10:《2012年度新选拔干部民主测评表》
附件11:《金坛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审核表》
附件12:《金坛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
附件13:《金坛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14:《金坛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花名册》
中共金坛市委组织部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26日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12月26日印发
共印16份
附件1:
2012年金坛市行政机关年度考核
优秀等次名额审批表
单位(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三定方案”核定编制数 年末职工人数(含提前离岗退养人数) 其中:科级领导干部人数
不参加
考核
人数 非单位公派,离职学习超过半年
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
提前离岗退养
派驻外单位,不在单位考核的
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合计
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年末职工人数(不含科级领导干部人数)—不参加考核人数
单位受
表彰
情况
申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实际参加考核人数×%
单位
申报
意见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本单位2012年年度考核拟定优秀等次名额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审核
意见
经审核,2012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名。
年月日
注:1、此表一式两份,填报单位一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份。
填表人:联系电话:
附件2:
201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
填报单位:填表人:联系电话:
项
目 编
制
数 机
关
领
导
人
员
人
数 考核等次情况 未
参
加
考
核
人
数 总
计 优
秀
等
次
人
数
比
例 三
等
功
人
数
确定等次 不定等次 合
计
优秀
称
职
基
本
称
职 不
称
职 试
用
期 处
分
期 其
他
在
职
人
员 扶贫
援藏
援疆
挂职
人员 小
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人数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公务员
主管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本单位、公务员主管部门各一份。
附件3:
201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填报时间:
序号 姓名 职务 考核等次 序号 姓名 职务 考核等次
1 26
2 27
3 28
4 29
5 30
6 31
7 32
8 33
9 34
10 35
11 36
12 37
13 38
14 39
15 40
16 41
17 42
18 43
19 44
20 45
21 46
22 47
23 48
24 49
25 50
注:1。请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定等次顺序分类填写。
2。此表一式两份,本单位、公务员主管部门各一份。
附件4:
2012年度市级机关公务员考核与
地方工作性津贴挂钩情况汇总备案表
单位:填表日期:
单位在职
在编人数 市委组织部考核科级干部人数
年度考核
本年度考核
优秀人数 本年度考核
基本称职人数
本年度考核
不称职人数 本年度考核
不定等次人数
平时考核
本年度受
警告处分人数
因个人责任未完成工作计划或发生工作差错,并造成严重后果,扣除考核津贴部分的人数
合计扣款金额 元
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扣除考核津贴部分的人数
合计扣款金额 元
因工作作风、服务态度、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方面问题遭投诉或被明察暗访发现并查实,扣除考核津贴部分的人数
合计扣款金额 元
单位
意见
本部门拟按24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与考核挂钩的地方工作性津贴,其中全额发放人,总计发放人,合计发放金额元。
(盖章)
年月日 审核
意见
经审核,同意按人发放与考核挂钩的地方工作性津贴,总计金额元。
(盖章)
年月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一份。
填表人:联系电话:
附件5:
2012年机关事业违纪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单位:
序号 姓名 职务 处分种类 考核等次 处分原因
附件6:
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表
单位:时间:年月日
内容
等次 理论
学习 民主
集中 精神
状态 团结
协作 开拓
创新 工作
实绩 勤政
廉政 综合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注:请在您所选定的相应栏目内打“√”
附件7:
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
单位:时间:年月日
内容
姓名 德 能 勤 绩 廉 综合评价 使用建议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提拔 留任 交流 降职
注:请在您所选定的相应栏目内打“√”。阴影部分仅为了区分不同内容。
附件8:
中层正职干部年度考核民主评议表
要素
等
姓次
名 现任职务 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 业务知识、管理技术水平、工作能力 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贡献 遵纪守法
廉洁自律 综合评价 任职建议
好 较好 一般 差 好 较好 一般 差 好 较好 一般 差 好 较好 一般 差 好 较好 一般 差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提拔 留任 调整
注:如为本年度新提拔的中层正职,用表10进行民主测评。
附件9:
(单位)2012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
1、您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说不清楚
2、您对本单位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情况的看法: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说不清楚
3、您对本单位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看法: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说不清楚
4、您对本单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看法: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说不清楚
5、您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备注:请在您所选择答案后面的方框内划“√”。
附件10:
(单位)2012年度新提拔干部民主测评表
干部基本情况 您的评价
姓名 现任职务 任现职
时间 原任职务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说不清楚
备注:1、您对所列干部有何看法和意见请在相关项目内划“√”。
2、如果您想具体说明对有关干部提拔任用的看法和意见,可将意见写在本表背面。
附件11:
金坛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审核表
(年度)
单位编制数 年末职工人数 其中:组织部、主管部门考核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数
不参加考核人数 非单位公派,离职学习超过半年
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
派驻外单位,不在单位考核的
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合计
参加考核人数:
年末职工人数(不含组织部、主管部门考核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参加考核人数
单位受表彰情况
申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
单位申报意见 按照文件规定,本单位年度考核拟 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定优秀等次名额名。 经审核,同意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名额名。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注: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掌握在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不含组织部、主管部门考核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本年度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社部门联合开展的综合性表彰的先进单位,优秀等次人员比例可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20%。
2、申报审核时请携带单位编制本。
3、此表一式3份,组织或人社部门相关职能处(科)室1份,主管部门1份,单位留存1份。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12:
金坛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 应参加考核人数 实际参加考核人数 未参加考核人数
党委政府直接管理的人员数 合计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未定等次
占同类人员的比例(%) 扶贫援疆挂职等人员 试用期 处分期 其他
合计
管理岗位人员数
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的人数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数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数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年月日 组织、人社部门意见 (盖章)年月日
注:1、此表一式3份,组织或人社部门1份,主管部门1份,单位留存1份;
2、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三者之间不能重复统计。首次岗位设置已经完成单位的“双肩挑人员”、岗位设置仍未
完成单位,但聘在管理岗位上工作且执行专技工资标准的人员,统计在“管理岗位人员数”,并在“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的人数”中填报。
附件13:
金坛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
(年度)
主管部门(盖章):
项目 应参加考核人数 实际参加考核人数 未参加考核人数
党委政府直接管理的人员数 合计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未定等次
占同类人员的比例(%) 扶贫援疆挂职等人员 试用期 处分期 其他
合计
管理岗位人员数
执行专业技术人员
工资标准的人数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数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数
注:1、此表一式2份,组织或人社部门1份,主管部门1份;
2、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三者之间不能重复统计。首次岗位设置已经完成单位的“双肩挑人员”、岗位设置仍未完成
单位,但聘在管理岗位上工作且执行专技员工资标准的人员,统计在“管理岗位人员数”中,并在“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的人数”中填报。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14:
金坛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花名册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姓名 职务(职称、等级) 考核等次 序号 姓名 职务(职称、等级) 考核等次
1 21
2 22
3 23
4 24
5 25
6 26
7 27
8 28
9 29
10 30
11 31
12 32
13 33
14 34
15 35
16 36
17 37
18 38
19 39
20 40
注:1、此表一式3份,组织或人社部门1份,主管部门1份,单位留存1份;
2、请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定等次顺序分类填写。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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