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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发布201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916/2012-0002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养老服务 人社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人社发〔2012〕99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12-07-23 公开日期 2012-07-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发布201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的通知
 
关于发布201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的通知
坛人社发〔2012〕99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办局、各参保单位:

  根据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的通知>的通知》(常人社发〔2012〕171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帐利率确定为4。10%。

  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按照规定推算的储存额,年利率按7。8%计算。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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