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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选拔推荐金坛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916/2012-0001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人社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人社发〔2012〕51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12-04-23 公开日期 2012-04-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选拔推荐金坛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的通知
 
关于选拔推荐金坛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的通知
坛人社发〔2012〕51号

 

  市各有关单位:

  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任期已满,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职称文件精神,现对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调整,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相关专业的评委委员选拔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条件

  1、推荐人选必须具有较高学术和专业技术水平,有较强的政策理解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办事公道。

  2、高级评审委员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工作,推荐人选应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中级评审委员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工作,推荐人选应具有本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初级评审委员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工作,推荐人选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二、常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分类

  工程:(含建设、交通、化工、机械、电子、水利)初、中、高级;经济:初、中、高级;会计:初、中、高级;农业:初、中、高级;档案:初、中级;教育:小(幼)教初、中、高级,中教初级;药监:药学初、中、高级,文化艺术类:初级。

  三、选拔推荐方式

  为了更好实现职称评审公平、公正、公开,把经验丰富、专业水平高、组织纪律性强的优秀评审委员选拔出来,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拓宽评委会评审委员选拔推荐渠道,我市凡符合条件的在岗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通过单位推荐或自荐两种渠道申报。

  四、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选拔推荐工作,由单位分管领导、办公室或专业学会提名、推荐,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由单位填写《金坛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人选信息统计表》,并将电子版一并于4月28日前报市职称办(电子信箱714048234@qq。com)。联系电话:82826851。联系人:张明捷。

  附件:金坛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人选信息统计表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金坛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人选信息统计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现任职务

 

现 职 称

 

取得时间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学    历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

 

拟担任何专业

及级别评委

 

办公电话

 

电子信箱

 

手    机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兼职情况

学术团体

 

以前担任

评委情况

 

单位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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