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任期已满,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职称文件精神,现对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调整,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相关专业的评委委员选拔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条件
1、推荐人选必须具有较高学术和专业技术水平,有较强的政策理解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办事公道。
2、高级评审委员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工作,推荐人选应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中级评审委员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工作,推荐人选应具有本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初级评审委员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工作,推荐人选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二、常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分类
工程:(含建设、交通、化工、机械、电子、水利)初、中、高级;经济:初、中、高级;会计:初、中、高级;农业:初、中、高级;档案:初、中级;教育:小(幼)教初、中、高级,中教初级;药监:药学初、中、高级,文化艺术类:初级。
三、选拔推荐方式
为了更好实现职称评审公平、公正、公开,把经验丰富、专业水平高、组织纪律性强的优秀评审委员选拔出来,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拓宽评委会评审委员选拔推荐渠道,我市凡符合条件的在岗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通过单位推荐或自荐两种渠道申报。
四、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选拔推荐工作,由单位分管领导、办公室或专业学会提名、推荐,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由单位填写《金坛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人选信息统计表》,并将电子版一并于4月28日前报市职称办(电子信箱714048234@qq。com)。联系电话:82826851。联系人:张明捷。
附件:金坛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人选信息统计表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金坛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人选信息统计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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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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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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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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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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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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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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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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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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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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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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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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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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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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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担任何专业
及级别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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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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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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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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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经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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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情况
学术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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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担任
评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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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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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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