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坛政办〔2012〕219号文单批准,同意设立西城社区居民委员会、朱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南洲社区居民委员会。
新设立社区居委会的区划范围及办公用房、工作人员、组织管理形式等原则同意金城镇人民政府上报方案。希望新设立的社区居委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社区建设工作的文件规定做好有关工作:一是及时建章立制,引导居民开展居民自治工作;二是妥善处理与社区党组织以及社区公共事务所之间的关系;三是加强对集中入住居民的管理与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