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根据常州市质监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混凝土试块管理的若干规定》(常质监[2011]13号)文件中第一条第2款规定,为提高混凝土强度的保证率,确保工程质量,我局9月中旬要求凡进入本辖市区内混凝土拌合物应将原配合比设计强度提高1.15倍或直接按提高一个强度等级进行配合比设计和供应。9月下旬,我局对该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本市企业
1.江苏元泰建材有限公司
(1)泵送混凝土已按要求进行配合比调整,供应的混凝土已提高一个强度等级;
(2)非泵送混凝土尚未按要求调整;
(3)抽查当日生产记录,搅拌楼骨料计量累计误差较大。
2.江苏圣通混凝土公司
大部分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已按要求进行配合比调整,供应的混凝土已提高一个强度等级;少数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尚未调整到位。
3.常州现代混凝土有限公司
已按要求提高一个强度等级进行配合比设计,供应的混凝土已提高一个强度等级。
4.金坛市立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在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生产供应中,已对水胶比进行了调整,但配合比计算书中对于将混凝土强度设计值提高1.15倍或提高一个强度等级进行配合比设计表述不明确。
(二)、外市企业
1.江苏润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生产配合比未按提高1.15倍或提高一个强度等级要求进行调整;
(2)现场掺用细砂,未提供混合砂级配试验记录;
(3)搅拌楼施工配合比调整未见材料含水率检测报告。
2.镇江欣会混凝土有限公司
向我市提供的混凝土已按要求进行配合比调整,供应的混凝土已提高一个强度等级。
3.溧阳大禾建材有限公司
在配合比设计计算书中已按要求提高混凝土强度一个等级,供应的混凝土已提高一个强度等级。
4.江苏亚隆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在配合比设计计算书中已按要求提高混凝土强度一个等级,供应的混凝土已提高一个强度等级。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各企业应按照市质监站发“关于提高砼配合比设计的通知”要求,立即落实整改,我局将组织复查,对拒不整改或未能按要求提高混凝土出厂强度的企业将禁止进入工程现场。
(二)、提高一个强度等级进行配合比设计的企业,应在具有完整的试配试验资料并确保强度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在此过渡期内应将供应的混凝土提高一个强度等级。
(三)、各施工、监理单位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加强检查,严格控制坍落度,加强对混凝土合格证中配合比的比对,同时应规范自身施工行为,杜绝擅自加水现象,并加强对试块和实体的养护。
(四)、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我局将根据抽查情况对混凝土企业发出抽检通知书,要求对主体在建工程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测,对调整结果进行验证。此项工作将作为长效管理的一项措施。
希望各有关单位加强混凝土质量管理,认真落实有关要求,我局将依据坛建发〔2012〕110号文件,对一个年度内两次混凝土实体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以及两次被通报批评的混凝土企业,本地企业将责令停产整顿,外地企业将暂停办理其入市备案手续。
金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10月10日
抄送:省质监总站、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质监站、建管处、招投标办、定额站、质监站、安监站
金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2年10月10日印发
共印1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