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的统一部署,我局于7月16日至23日组织开展了第二次全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常州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我市由住建局分管领导带领并组织相关部门(科室)人员分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综合大检查,各检查工作组对全市157项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合同管理、总分包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监理管理、建筑节能等市场和现场行为。这次检查通过“常州市建筑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做到数据输入、工程全覆盖,为实施建设工程“三合一”评标办法打下良好基础。
从检查情况看,全市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履行总体较好,市场行为不断规范,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不断加强。具体表现在:1、大多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能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责任,组织整改,自觉完善工作台账和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主动配合检查,使检查工作顺利进行。2、市场行为和现场管理比较规范,承发包双方对施工期间工程造价的风险意识、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大多数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能到岗履职。3、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大多数参建方质量行为比较规范,质量意识明显增强,施工现场钢筋、砼等重要原材料、半成品质量得到有效控制,主体结构施工质量控制较好,质量检测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施工现场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4、安全文明创建氛围浓厚,大多数工程参建各方主体非常重视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在受控范围内,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基本能到岗履职。5、大多数企业能提供《信用管理手册》、《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普遍重视,农民工考勤、工资支付制度日趋完善,措施有力,大多数项目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立了农民工业余学校,悬挂《农民工权益告知牌》、《农民工拖欠工资投诉须知牌》。6、监理工作不断深化和提高,大多数监理单位的工程监理人员能到岗履职,施工现场旁站制度落实较好,能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本次综合大检查共发出整改通知书30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
二、存在问题
(一)基本程序方面
各建设(开发)单位的基本建设程序总体履行到位,个别提前介入项目主体施工即将完成,但相关手续尚未及时落实;在一些直接发包的工程中,其合同中不列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计取和支付方式,关于各类风险的约定依然不明确或不合理;一些厂房建设的实际工期与备案的合同工期差别较大。
(二)队伍管理方面
有些建设单位存在工程肢解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不规范,不按规定办理备案等相关手续,劳务分包存在无资质承接业务现象、施工总承包与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签订合同时,使用的合同、印章等不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制度建设严重滞后,且不及时上墙。《劳动计酬手册》使用不规范;农民工业余学校教学设备不到位,台账不健全;现场管理人员与中标通知书上的人员不一致,大部分项目经理和项目部管理人员未使用考勤手机。有些市外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未办理进市备案,擅自施工。大部分施工企业还未使用常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台账。
(三)质量管理方面
部分建设(开发)单位将门窗、水电、防水、钢结构等施工内容直接进行发包,不符合总包管理的要求,造成施工管理和质量验收的混乱和缺失。一旦出现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质量责任也难以落实。部分工程现场用砂粒径偏细,砂浆配合比牌内容不规范;模板接缝处理粗糙,漏浆明显,结平混凝土收光压实不到位,表面平整度较差;构造柱钢筋偏位较大,钢筋连接不规范;砌筑灰缝控制不严,灰缝厚度不均匀,灰缝不平直,观感不佳;回填土未按规定夯实,资料滞后;混凝土作业、砌筑作业及抹灰作业不注重及时养护和保养;大部分施工现场未设置试块养护室,无现场养护设施;部分工程不符合要求的试块处理仍不够及时。
(四)安全管理方面
1、少数责任主体尽责不到位。少数施工企业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安全制度不落实,施工方案、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安全检查验收不严实;以包带管、挂靠等现象依然存在;劳务用工不规范,私招滥雇,项目经理、安全员不在岗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建设单位存在对施工企业安全交底资料不全不详,对现场周边环境交底中未提供全面、详实的地下管线、气象和水文观测、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2、施工安全管理资料使用不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不全面,不真实。特别是各类专项施工方案照搬照抄,无针对性且缺少编审手续,现场实际施工与方案不符。技术交底流于形式,存在代签现象。资料收集与施工实际脱节,资料不能实际反映施工状况。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使用不规范。施工现场存在电缆线随地拖拉现象,未采取有效架空或地下敷设措施。保护零线接地不规范,机械设备存在无接零保护现象。4、脚手架搭设和安全防护存在明显缺陷。脚手架方案未按照JGJ130-2011新规范编制,且编制、审核、审批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脚手架方案与实际搭设不符,部分工地的脚手架方案直接套用其他工地的方案。连墙件设置不符合要求,实际数量明显偏少,且施工过程中经常被违规拆除。临边、洞口特别是电梯井口,阳台边等危险性部位安全防护不严密,未采用定型化、工具化防护设施。5、机械设备管理不规范。群塔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不完善,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重使用、轻维护现象较突出。部分起重机械未经检验合格就投入使用。部分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塔机基础积水现象普遍。
(五)工程监理方面
部分监理单位现场监理人员配备不足,缺专业监理工程师,特别是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代签验收意见迹象明显;对分包单位疏于管理,对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及分包合同审查不到位;混凝土及砂浆试块强度不符合要求,监理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对装饰和安装工程质量的监管失之宽松,履职不到位,要求不严格。少数监理企业施工监理不到位,未能对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确认并进行有效监理,未能对施工过程中重要环节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有效监控,未能对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发出去的监理通知单未闭合的未采取跟进措施。
三、通报决定
(一)通报表扬
对基本建设程序齐全、市场行为规范、现场管理有序、质量安全措施到位的新安花园1-3#等九项工程(附件一)给予通报表扬。
(二)通报批评
对现场管理不到位、市场行为不规范、质量安全意识差的江苏澳蓝特机械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一钢结构等二项工程(附件二)给予通报批评。
上述被通报批评的项目不得评为文明工地和优质结构工程,被通报批评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施工、监理单位全年累计有三个及三个以上项目被通报批评的,自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限制承接任务;被通报批评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所涉及的项目在建期间限制承接第二个任务,竣工后自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限制承接任务。
四、下一步措施
1、认真落实隐患整改。对这次检查中发出整改通知书的项目,各责任单位应高度重视,制定措施,抓紧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将整改回复报送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一律作为不良行为记录,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
2、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进一步树立规范管理意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企业质量、安全和诚信管理保证体系,加强施工现场项目部建设,确保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投入,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严把质量关,促进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3、全面启动建筑业企业诚信考核,推进“三合一”综合评估法试点工作。根据今年第二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的具体情况,结合建筑业企业的基本情况、获奖情况、日常扣分,对建筑业企业实施信用考核,将于8月31日公布今年这一时段建筑企业信用考核分,并同步应用政府投资工程的“三合一”招投标。
4、深化“双创”活动,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开展以创建优质精品工程和安全文明工地为主题的“双创”活动为载体,大力推广质量通病防治和安全保护措施新技术,认真抓好安装工程、装饰工程质量整治和其他专项治理工作,深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加大对发生事故,安全管理薄弱的企业、安全隐患突出、超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项目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动态考核,开展标准化管理现场观摩活动。
5、加强作风建设,提高监管队伍服务水平。局相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成果,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从严执法,有效遏止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工程的联动管理力度,加快信息沟通和传递,完善联动流程。进一步加强监管人员培训教育,不断提高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做到政治合格、业务精通、清正廉洁、扎实工作,提高行政行为能力的社会公信力。
附件:1、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通报表扬项目
2、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通报批评项目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建筑市场 检查 通报
抄 送: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市政府刘东升副市长、市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办、市安监局
金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2年8月8日印发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