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2006年—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市教育系统的积极参与下,我市教育系统精心组织实施了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以宪法为核心,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得到广泛普及,依法行政意识明显提高,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治教深入人心,普法教育在推动教育法治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全市第六个五年普法教育规划,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系统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保障我市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金坛市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校五年普法规划,同时填报今年法制教育工作安排表,于2月20日前报送教育局法规科。电子邮箱:jtjyjfgk@163.com。
附件:金坛市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金坛市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任务和目标,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从教育的实际出发,从师生及管理者的需要出发,求实创新,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全市教育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向全市广大师生干部宣传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教育行政人员、教师、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质,树立法治信念,进一步促进教育行政管理由行政手段向法律手段的转变;使广大教师成为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楷模;使青少年学生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使学校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
三、重点任务
(一)以宪法学习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广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努力提高教育行政干部、教师、学生的宪法意识,引导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的学习宣传,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增强教育行政干部、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使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为。
(二)以服务大局为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理念,把融入大局作为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根本要求,切实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全体师生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带头依法办事,履行职责,做学法用法的表率。
(三)以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为根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具备现代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的合格公民,作为学校教育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的衡量标准和评价指标,全面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地位和水平。大力开展法制文化进校园活动,努力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载体,提升法制教育效果,通过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创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品牌。
(四)以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为关键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依法维护公民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依法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依法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作为“六五”普法期间的关键工作。学习宣传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及时查处违规办学、违规招生、违规收费、广告欺诈等不法行为。
(五)以促进依法行政为抓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快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进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完善学校依法治理的制度与机制,形成符合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和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
(六)以民主监督为保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监督,完善和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把加强教育监督和精神文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定期检查评估,积极开展多层次的监督评议工作,保障全市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普法对象和内容
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的师生员工、学生家长等,重点突出对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校校长、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生作为重中之重。
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对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公务员,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促使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要重点学习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江苏省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江苏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规划纲要等重大教育方针政策,切实提高对教育规划纲要的理解与执行能力,提高依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能力,提高依法实施教育管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调解纠纷、推进改革的能力;要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等行政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开展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促使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掌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和行为规则,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
——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职员工,尤其是校长和教师,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使广大教职员工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要重点学习宣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江苏省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规划纲要等重大方针政策,促进学校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民主治校的水平,促进广大教职员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实施素质教育,维护学校、师生员工合法权益,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深入学习宣传民商法、刑法和有关治安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公共卫生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使教职员工自觉知法守法,成为遵纪守法的楷模。
——对青少年学生,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学校法制教育的各个阶段都要突出宪法教育,要使学生逐步理解和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与精神,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基本制度,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树立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义务教育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法治理念、法律原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学生形成公民意识,初步形成对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的认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掌握社会生活必要的法律常识,建立守法观念。高中阶段要进一步深化法治理念、法律原则教育,使学生树立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应具备的公民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比较系统地开展法制常识和一般性法律知识教育,使学生具备依法参与社会生活、判别是非、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知识与能力;中等职业学校还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保护以及特定职业岗位要求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教育。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有不良行为等特殊学生群体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对学生家长要重点加强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知
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方面内容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家长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依法尊重子女人格权、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意识,引导他们树立科学的成才观、价值观,促使学生家长自觉配合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共同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五、普法要求
(一)加强领导 统筹实施
一要加强领导。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工作督导等制度。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召开1次工作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要统筹规划。结合实际,整合宣传资源,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每年列出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年底对全年工作进行专项总结回顾。
三要狠抓实施。各学校需高度重视“六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把普法教育纳入教育“十二五”总体规划,纳入工作目标管理,高位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
(二)注重效果 推进创新。
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以满足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以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力度,形成特色,创造品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调研和理论研究,努力推进工作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更多的理论和制度支持。
(三)重点着眼青少年普法教育。
根据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以学习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为重点,进一步培育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在总结教育系统“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培养民主法制观念、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精神,结合实际,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在中等学校入学考试中适当增加反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知识、基本法律原则及常识的内容,引导学校重视开展法制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法治理念、关注社会法治实践。继续做好学校法制教育的教材、课程、师资和经费的落实工作,探索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法制教育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拓展普法空间,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和家庭“三位一体”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依托家庭、社区、街道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进一步研究和发挥法制副校长、青少年法制教育报告团和普法志愿者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与效果。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与竞赛、法律知识演讲与表演、模拟法庭、“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开展校园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学法用法氛围;充分利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各种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校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学校电视、校园网、校报校刊、黑板报等多种阵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四)认真抓好教育行政部门的普法教育
第一,推进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导干部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带头学法,既是提高领导干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带领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学法、用法和自觉遵守法律的需要。要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办公会议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切实转变教育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能,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治教的水平。
第二,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好“法律进机关”活动。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要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和培训,要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培养公务员树立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要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把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任职考察和晋升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公务员录用中,要注重测试应试人员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五)切实提高校长和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
第一,加大对学校校长的法律培训,提高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校长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树立依法治校观念,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学校事务的能力。健全和完善学校行政办公会议集体学法制度,法制教育要作为中小学校长培训和任职的必修内容,要把校长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要作为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参考内容,要把学校依法治校情况作为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重要指标,推动依法治校进程。各级各类学校校长要推动健全学校章程和制度,大力宣传,并重点着眼于运用好学校制订的规章制度,达到以制度管理学校的高度。
第二,加强教职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依法执教的自觉性。要增强教师依法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建立教师法律培训制度,将法制教育列为必修课或者考核内容,组织教师系统学习并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保证学时、学分,要将法制教育学习的内容列入教师继续教育的范畴。广大教师要把法律学习与师德修养相结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爱岗敬业和为学生、家长服务的观念。
第三,大力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专兼职教师的培训。把法制课师资培训纳入教师统一培训中,采取“送出去,请进来”、集中办班、专题辅导、举办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等多种有效措施开展对法制课骨干教师的培训。继续做好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工作,进一步明确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职责,建立法制副校长培训和考核制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学期至少做一次法制讲座。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第一、完善考评体系。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目标管理、任务落实、组织保障、工作成效等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常州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对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调研、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不断健全完善科学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评估考核和激励、奖惩机制,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
第二、落实经费保障。各校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并安排相应经费,保证普法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第三、重视理论研究。要深入实际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及时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规律,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创优普法效果,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时俱进、科学发展。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底2012年初)。各学校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健全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教材,组织培训,完善保障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各学校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和考评。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自下而上对“六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总结经验,表扬先进,接收上级部门检查验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