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至2015年,是实施法制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时期,审计机关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推进审计法治建设。现结合审计署印发的《审计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金坛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坛委发〔2011〕70号)和市审计局实际,制定本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目标,紧紧围绕2011至2015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我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审计干部法律素质的不断提升,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审计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围绕“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和审计文化建设相结合,坚持以服务审计、分类指导、学用结合、改革创新为工作原则,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依法审计,力争通过五年的不懈努力,实现“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审计机关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审计和服务社会的质量和水平”的工作目标。
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学习宣传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四是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六是开展“法律六进”等主题活动;七是开展依法审计工作;八是推进审计文化建设。
三、主要内容
审计“六五”普法主要内容是:《宪法》、《审计法》、《公务员法》、《法治金坛建设实施纲要》、《物权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税法》、《国家赔偿法》、《江苏省审计条例》和即将制定出台或修改、修订的法律以及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实践,推进法治金坛建设进程。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体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着力提高依法履职、依法管理的能力,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审计法律法规,正确行使审计监督职权,自觉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对社会公众、被审计单位、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各界和被审计单位进一步理解、支持和主动配合审计工作,促进其遵守财经法纪,依法依规接受审计。
3.深入学习宣传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财经、行政、刑事法律法规,保证审计机关依法行政;确保被审计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增强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及时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的能力,提高案件移送质量和效果。
4.深入学习宣传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审计机关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审计人员在日常生活中也能做到依法办事,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5.组织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新审计法颁布施行周年宣传周宣教活动,加强对外法制宣传,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机关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为审计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保障。
四、实施步骤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
2011年根据当前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认真做好第六个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2.学习实施阶段
2012年至2014年。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和学法进度,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心得、有记录,扎实认真地组织实施,务求实效。
3.考核验收阶段
2015年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迎接考核验收工作。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普法机构、人员、经费及必要装备的落实情况;普法规划的制订、落实情况;领导的学法笔记和普法宣传情况;全员学法情况;普法工作文档管理情况;学用结合,依法治理情况等。
五、具体措施
1.建立局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及法制综合科负责“六五”普法工作,主要职能是普法教育、法制宣传和法制理论研究。
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例会,通过例会研究制定法制工作年度计划,协调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服务、排解法律纠纷等重大活动。精心组织责任心强、能吃苦的人员从事普法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通过建立健全法制讲座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全员法律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试制度等,确保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学时。结合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每年组织一次学习考试,以考促学,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现代法治理念。
3.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强化审计法制建设,努力配合做好审计立法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审计,全面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增强执法透明度,积极稳妥地分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依据国家和地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废除、调整或重新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促使审计监督实现制度化。不断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