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关于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实施“四不直接分管”的工作意见》(坛建党委发〔2012〕28号)精神,结合部分领导岗位变动,经研究决定对住建局部分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并明确如下:
殷 俊同志分管人事工作;
高国俊同志分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庄新民同志分管财务工作;
杨建忠同志主持住房保障办、房改办全面工作;
以上同志原分工不变。
林 燕同志协管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分管城建开发总公司、房产公司。
中共金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金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8月27日
抄 送: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政府办、市各有关部门
金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2年8月27日印发
共印6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