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金坛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金坛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9日
金坛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
为全面推进金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我市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质量,加快“人文金坛”建设,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苏文社〔2011〕16号)和省、市相关规划要求以及《关于打造“人文金坛”的实施意见》(坛委发〔2011〕78号)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广覆盖、高效能、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文化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益,实现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文化惠民。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强化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人民群众文化创造活力,共建共享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充分发挥文化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中的引领、凝聚和激励作用。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原则,把政府权威与市场交换的功能优势有机结合在一起,大力吸引社会资本,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微观主体,建立多管齐下、广泛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方联动共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格局,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效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3.统筹兼顾、布局合理。确定一批重点发展、优先发展、鼓励发展项目,梯度开发,以点带面,重点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文化需求,在盘活优化存量文化资源的同时,确保增量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弱势社会群体倾斜,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优化配置、布局合理的城乡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格局,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4.普及提高、彰显特色。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既重视提供多样化普及型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益,又重视适度提供高端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打造文化精品和特色公共文化活动品牌,引导公众文化需求,提升公众文化素质。
5.改革创新、完善体制。突破“官办文化”的单一文化发展体制,创新公共文化发展理念,建立充满活力、科学高效的公共文化行政管理体制、公共文化创新体制、公共文化运行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健全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决策、反馈、评估和监督考核机制,提高公共文化发展效率。
三、发展目标
根据省文化厅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为重点,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在全市建立一个网络健全、功能多元、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集成、整合、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文化支撑,为县市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经验、提供示范。
四、主要任务
(一)不断完善文化设施网络
以服务群众、改善文化民生为主题,以内涵式协调发展为主线,以增强城市文化集聚和辐射功能、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和优质化为目标,至2015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备、覆盖城乡的市、区镇、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公共文化设施整体水平达到国内同类地区一流和全省领跑、全国领先。
重点建设一批具有金坛特色、体现金坛精神的现代化标志性文化设施,充分发挥金坛的文化集聚和辐射功能。加快推进建设金坛图书馆新馆、金坛大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恢复构建历史文化经典与当代文化精品交融的核心文化街区,着眼于传承城市文脉,完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体系,结合丹金溧漕河改道工程,恢复好华罗庚故居、宰相府、状元楼、古城墙、北水关等金坛历史古建筑,打造一批展示和体验金坛文化和特色的历史文化古街区,提升各类文化遗产的影响度和公众参与度,使之成为彰显城市独特魅力的城市名片。
不断优化市、区镇、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按标准不断完善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场馆。至2015年,市图书馆新增4万册图书上架,全市公共图书人均占有藏书1册以上,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1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在0.04册次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5次以上;加大农村文化建设力度,各区镇建成2000平方米以上文化服务中心,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省文化厅、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中的相关标准,各区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广教体科挂“综合文化站”牌子;实现全市157个行政村全面创建成“星级文化示范村”,建有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文化室,每个文化室都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所有行政村(社区)全部建成公共电子阅览室。至2015年,全市50%以上区镇建成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镇。
(二)着力提高文化供给能力
1.打造特色公共文化活动品牌。有重点地培育、扶持、打造一批具有金坛特色的公共文化活动品牌。以我市现有“广场文艺月月演”活动、以“图书读物、电影放映和文艺演出”为内容的三送工程、两年一届的文化艺术节等高质量、高水平大型公共文化品牌活动为平台,加大我市大型特色公共文化品牌创建力度,凸显金坛城市的特质和文化主题,提升金坛特色公共文化活动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力推进我市基层特色公共文化活动品牌工程建设,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活动。继续实施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制度,积极发挥其宣传教育功能。以“一镇一品”特色文化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完善群众文化活动机制。至2015年,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我省先进水平,人均参加文体活动的时间每周不少于7小时;每个行政村平均每月看1场以上电影、每年看5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每年组织8次以上规模较大的群众文体活动。
2.提高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能力。把强化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效益为战略重点,提供实用、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通过全民共享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的社会功能和社会效益。至2015年,市图书馆建立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的总分馆制,实现通借通还;配备一台图书流动服务车,每年下基层服务50次;市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12场以上,流动展览10场以上;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电子阅览室为社会公众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时间每周达56小时;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文化馆(站)、博物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
3.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形式和内容。坚持“文化惠民”原则,适应我市人民群众文化需求越来越呈现多元、多样、多变的发展趋势,以创新服务理念、服务方式、服务内容为重点,进一步明确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标准,整合各种文化资源,搭建新型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配送群众需要的文化产品,提供个性化的文化服务。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引入竞争机制,面向市场,采取项目补贴、资助和政府招标采购等方式,通过集中配送、连锁服务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公共文化产品供给问题,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三)大力建设文化人才队伍
强化群众文体骨干培养,不断壮大基层文体队伍,以打造“一镇一特”、“一村一品”的特色文化镇、村为平台,挖掘和培育本土特色文艺人才,鼓励和扶持民间艺人对本地民间传统特色文化项目的传承和发展,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造就一批适应新时期文化建设需要、数量合理、结构优化、素质优良、有良好职业道德与服务能力的基层文体骨干队伍。至2015年,区镇综合文化站的人员编制达3名以上,每个行政村(社区)配备1名享受岗位补贴的文化管理员(由村、社区干部兼任,经费由市财政支付),每个农家书屋配备一名专职管理员(人员经费由各村、社区承担);文化事业单位在职员工每年脱产培训15天,镇、村(社区)专、兼职文化干部、文化管理员每年脱产集中培训5天;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80%;成立文化志愿者队伍,为公共文化事业提供强力支撑。至2015年,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扩大,人才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才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人才国际化进一步推进,造就全国同类地区一流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使金坛成为国内外优秀文化人才集聚高地。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支撑体系
与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相适应,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出台《关于成立金坛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金坛市文化体育设施布局“十二五”规划》等文件。同时,加强宣传和引导,努力营造全市共建共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良好局面。
(二)落实文化发展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列入市、镇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所必需的资金。“十二五”时期文化事业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力争达到2%。市政府对建设任务完成较好的区镇实行以奖代补。着力增加对城乡基层文化发展建设的有效投入,建立完善重大公共文化项目专项投入良性运营机制,逐步健全公共文化事业财政投入绩效考评机制。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大力扶持文化事业发展,完善文化市场准入、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投融资和人才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进入国家政策未禁止的文化领域。
(三)创新文化体制机制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文化发展的生机和活力。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效能,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推动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强化政府部门履行“公共服务、政策调节、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的职能,为各类文化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努力形成文化建设多元投入、协力发展的新格局。对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等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单位,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方针,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等改革,不断增强活力,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效益。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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