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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对全市部分医疗机构类别和诊疗科目重新核准的通知
索引号 33899166-5/2012-00089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卫〔2012〕125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生成日期 2012-09-14 公开日期 2012-09-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对全市部分医疗机构类别和诊疗科目重新核准的通知
 
关于对全市部分医疗机构类别和诊疗科目重新核准的通知
坛卫〔2012〕125号

  为进一步优化农村医疗资源配置,不断完善农村三级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建设,经研究,决定对全市部分医疗机构类别和诊疗科目重新核准,核准后的机构名单如下:

  金城镇卫生院白塔分院核准为金城镇卫生院白塔门诊部

  金城镇卫生院后阳分院核准为金城镇卫生院后阳门诊部

  儒林卫生院五叶分院核准为儒林卫生院五叶门诊部

  尧塘中心卫生院汤庄分院核准为尧塘中心卫生院汤庄门诊部

  水北中心卫生院岸头分院核准为水北中心卫生院岸头门诊部

  薛埠中心卫生院罗村分院核准为薛埠中心卫生院罗村门诊部

  薛埠中心卫生院花山分院核准为薛埠中心卫生院花山村卫生室

  直溪中心卫生院登冠分院核准为直溪中心卫生院登冠门诊部

  朱林卫生院唐王分院核准为朱林卫生院唐王村卫生室

  社头中心卫生院第二门诊部核准为村卫生室

  保留朱林卫生院西岗分院和城东卫生院河头分院

  重新核准的门诊部其诊疗科目统一核定为内科、外科、妇科门诊和预防保健。村卫生室其诊疗科目统一核准为全科医学科和预防保健。分院的诊疗科目保持不变。

  各镇(中心)卫生院要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对重新核准的机构类别进行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加强管理和考核,确保医疗安全。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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