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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金坛市人口计生工作绩效评估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33899166-5/2012-00076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人口计生字〔2012〕第38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12-08-16 发布日期 2012-08-1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为确保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绩效评估系统在我市规范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金坛市人口计生工作绩效评估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通知
坛人口计生字〔2012〕第38号

  为确保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绩效评估系统在我市规范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技术规范

  1、用户配置。用户设定、角色确认、权限分配等系统初始化用户配置,由规统科根据工作需求设定,报局领导同意后实施。

  2、人员素质保障。人口计生绩效评估系统启用前,局机关组织系统应用技术培训,以确保系统正常、规范运行。系统运行过程中,规统科根据应用人员需求或系统升级、更新需要,适时组织应用技术培训。

  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要熟悉系统内容,能熟练操作绩效评估系统,及时、客观、准确地录入系统信息,掌握工作记录填报、报表分析等技术。

  二、应用规范

  1、信息采集。凡市委市政府、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有关人口计生工作活动,各科室组织开展的业务活动,参与科室均应全面收集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照片等资料,以便于相关工作信息及时、客观地录入绩效评估系统。

  2、信息分类。各科室采集的人口计生工作信息,应根据绩效评估系统内容框架和本科室角色权限配置,对相关工作信息进行细化分类。对于属于本科室录入范畴的工作信息,由本科室负责内容整理,录入绩效评估系统。对于不属于本科室录入范畴的工作信息,应及时转送相关科室处理。

  3、录入审核。相关科室在录入工作记录、工作报表等信息时,须选择“审核后发布”,并保证“填报单位”、“填报人”、“填报时间”、“填报部门”、“分类”、“工作主题”、“工作内容”等项目的准确、客观和完整,需要填报“文件”和“照片”的,应按规定填报。经分管局长审核确认后方能正式发布。正式发布后的信息导出word文档由对应的职能科室保存备查。

  4、时间要求。信息采集应在各自工作活动过程中完成;各科室每月5日前将上月采集的信息拟好录入绩效评估系统,分管局长每月10日前完成审核发布,相应科室每月15日前将正式发布的信息导出word文档并保存。年度工作报表类的记录填入,时间要求按省市具体规定执行。

  5、数量要求。每月各科室信息录入量不得少于3条,内容要反映条线重点、特色和专项工作。

  6、分析汇总。各科室应定期登录系统,进行“本级工作记录分析”,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各类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

  三、奖惩措施

  绩效评估系统运行情况及工作质量将纳入各科室及所有工作人员的年终考核,并作为争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关科室及当事人的责任:

  1、拒不或故意拖延履行工作职责,致使绩效评估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真实反映工作态势的;

  2、不严格执行录入信息审核制度,造成上报信息重大误差,严重影响考评结果的;

  3、伪造并发布虚假工作信息,营造虚假政绩,骗取工作成绩和荣誉的;

  4、违反系统安全保障规定,擅自将专用电脑移作他用、接入其他网络,或者在系统违章拷贝文件,造成泄密、病毒传播、系统瘫痪的;

  5、其他违反工作职责和系统操作规程,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金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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