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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评选金坛市“优秀护士、优秀护士长、优秀护理团队”的通知
索引号 33899166-5/2012-00051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卫〔2012〕49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12-04-11 发布日期 2012-04-1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评选金坛市“优秀护士、优秀护士长、优秀护理团队”的通知
 
关于评选金坛市“优秀护士、优秀护士长、优秀护理团队”的通知
坛卫〔2012〕49号
  

  全市广大护理工作者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为表彰她们在护理工作中取得的优异成绩,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精神,激励广大护理人员以南丁格尔为榜样,积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经研究,决定在纪念“5·12”国际护士节100周年期间,开展评选“优秀护士、优秀护士长、优秀护理团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护士”评选对象为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一线工作的注册护士(护士长和护理部主任不作推荐);“优秀护士长”和“优秀护理团队”评选对象为各医疗单位的护士长(副护士长)和独立护理单元。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护士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护理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品德高尚;

  2、具有团队协作精神,专业理论扎实,技术过硬,学习和引用护理新知识、新技术,业务能力突出;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服务模式与服务内容,以关心、爱心、细心、耐心、责任心为病人提供人性化服务,护技精湛;

  3、在临床护理岗位工作3整年以上,目前仍在临床护理一线工作;

  4、近3年来无投诉或差错事故发生,患者满意度和群众认同度高。

  (二)优秀护士长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护理业务水平,热爱护理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具有较高的护理专业水平,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管理科学规范,工作务实创新,成绩突出;

  3、在护士长(副护士长)岗位任职2整年以上的现任护士长(副护士长);

  4、近2年来无投诉或差错事故发生,患者满意度和群众认同度高。

  (三)优秀护理团队

  1、护理单元独立,护士配备达到标准,优质护理服务A类病房优先推荐;

  2、注重护理文化建设,团队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强;

  3、团队成员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争先创优,乐于奉献;

  4、团队护理技术精湛,服务规范,管理科学,具备较强的护理教学和科研能力,工作成绩突出,患者满意度高。

  三、推荐办法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各单位根据评选名额(见附件1),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产生推荐对象。

  2、各单位于2012年4月20日前填写先进事迹推荐表(见附件2、3、4),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所有材料除相关证明材料外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各一份。

  3、市卫生局根据推荐名单,经审核公示后,确定优秀人员、优秀团队名单,并在纪念5.12国际护士节100周年大会上予以表彰。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要求和程序做好推荐工作,并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充分挖掘和弘扬护理工作先进典型事迹,加强对护理工作的宣传,展示护理服务风采,树立卫生新形象。

  附件:1、金坛市“优秀护士”、“优秀护士长”和“优秀护理团队”推荐名额分配表

  2、金坛市“优秀护士”先进事迹推荐表

  3、金坛市“优秀护士长”先进事迹推荐表

  4、金坛市“优秀护理团队”先进事迹推荐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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