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霍乱发病率一直控制在较低水平,由于受到气候异常多变、洪涝灾害等自然因素及流动人口大幅度增加等社会因素影响,我市仍可能存在霍乱疫情暴发的危险。为此,特制定《2012年金坛市霍乱防制工作方案》,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2年金坛市霍乱防制工作方案
一、背景分析
江苏省是霍乱的老疫区,1961年开始的第七次霍乱世界大流行,于1962年波及到我省。常州市于1978年始出现霍乱病例,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曾出现过年发病率达20/10万以上的高强度流行。90年代以来疫情的反复及流行菌型的变化与全省情况基本一致。
近年来我市霍乱的发病率一直控制在较低水平。1998年8月13日,五叶镇湖头村发生一例小川型霍乱。1999年8月2日,社头镇芦溪村发生一例小川型霍乱。2000年8月16日,尧塘镇兴隆村发生一例O139霍乱。2006年2月9日,白塔镇花桥村委龚家村发生一例O139霍乱。2007年7月3日金城镇黄庄村发生一例O139霍乱。由于防控措施得力,未造成疫情的扩散和流行。我市2008年、2009、2010年、2011年已连续4年无霍乱病例报告。
由于受到气候异常多变、洪涝灾害等自然因素,以及流动人口大幅度增加,部分农村地区卫生条件较差,特别是学校等集体单位饮食管理、卤菜食品卫生管理和饮水卫生管理仍存在隐患等诸多社会因素的影响,同时全市各地霍乱防制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单位肠道门诊如同虚设,少数医院存在对腹泻病人不登记或漏登,不采样或先治疗后采样,重治轻防等情况,所以我市仍可能存在霍乱疫情暴发的危险。各单位务必继续保持警惕,坚持不懈地开展防控工作,狠抓各项防制措施的落实,认真做好2012年霍乱防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
我市霍乱的控制目标是:实现“三个不”目标,即不发生霍乱死亡病例,不出现疫情扩散导致的二代病例,不发生中、高强度流行;力争将全市霍乱的年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三、工作要求
1、组织管理: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
2、流行期前准备:业务培训,相关设备、器材、药品充足。
3、腹泻病门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设的腹泻病门诊应布局合理,符合消毒隔离要求;登记报告及时、准确;能及时发现和成功抢救治疗病人。门诊开设时间为4月1日至10月31日,有条件的单位建议常年开设。检索标本数大于登记数的10%、总人口数的1‰;能及时发现和成功抢救治疗病人。
4、疫情调查和处理:疫情报告及时、准确、规范,及时率100%;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时、准确;疫情处理从疑似病人抓起,现场处理各部门职责明确;疫点、疫区划定明确;传染源有效隔离治疗率100%;疫点内人群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实施医学观察率100%,预防服药消菌治疗率达100%;标本采集、送检规范,检验方法符合要求;消杀灭菌方法正确,规范;在疫区内主动查治腹泻病人,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同时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处理情况;根据控制效果调整控制措施;疫情结束后及时进行资料整理、总结分析和评估。上述过程中的相关数据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记录完整、资料齐全、总结规范。
5、监测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外环境监测任务。
四、对策措施
霍乱防制是全市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点,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健康教育、业务培训为先导,以《传染病防治法》为武器,切实加强疫情监测、疫点、疫区处理和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性防制措施。
(一) 综合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制订计划,完善方案
根据全市霍乱防制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疫情发生特点和规律,科学分析近年来的疫情发展趋势,提出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霍乱控制目标,制订并落实霍乱防制计划或方案,进一步完善霍乱应急处置预案。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成立霍乱防治领导小组、病人抢救治疗小组、疫点/疫区处理小组等组织,做好辖区防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小组成员必须熟悉业务,能以较强的责任心迅速抢救病人和扑灭疫情。
2、强化责任意识,提前做好物资贮备
各单位均应根据疫情预测和防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前购置足量的消杀药品,配备必要的抢救治疗药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准备充足的消毒药物及消毒器械和防护用具等,包括饮水消毒药物、污物和排泄物消毒药物、快速灭蝇灭蛆药物;医疗机构准备好必要的抢救治疗药品、器械和病床等。
3、强化法制观念,加强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大力开展以“三管一灭”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要依法强化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管理,尤其要强化对乡镇自来水厂和自备供水系统的监督监测,保证供给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分散式给水应落实饮水消毒措施。强化食品卫生管理,尤其要加强个体饮食摊点的食品卫生管理。各地要做好民间厨师的培训和管理;要落实禁止生食海产品的措施,严防霍乱食源型传播和食物中毒的发生。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加强粪便管理,减少蚊蝇孳生,尤其要加强农村的管粪改厕,积极推进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减少对水源的污染。同时要密切注意灾害性气候的预报,提前做好有关抗灾防病工作的应急准备。
4、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要坚持全民健康教育与重点人群健康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在霍乱流行季节到来之际,各单位要密切配合新闻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肠道传染病防制知识,做到“高密度、大容量、广覆盖、多反复”,并要突出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生食海产品、饭前便后洗手和有泻早治、无病早防以及流行期不举办大型婚丧喜事聚餐等内容,提高群众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
5、突出重点部位,加强流动人口卫生管理
流动人口是霍乱的高发人群,同时也是造成霍乱疫情扩散的主要因素,必须加强卫生管理。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卫生管理机制,改善流动人口聚集地、居住地的卫生条件;招用流动人口较多的单位、工程工地和船只集中的港口、码头、船闸等场所,应健全卫生设施,改善饮水饮食卫生条件,并指派专职或兼职卫生员,以及早发现和治疗腹泻病人。
(二)技术措施
1、提高认识,强化业务培训
针对不同对象举办各类培训班。根据疫情形势、防制对策以及有关业务工作要求,对卫生行政领导和管理人员、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实验室检测人员和临床医护人员等进行专项培训。培训应侧重提高防制工作质量:一是对防制工作方案本身进行培训,明确工作任务,规范各方面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加强对具体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提高整体防制水平。
2、开设肠道门诊
各级医疗机构应在4月-10月开设肠道门诊,有条件单位根据防治形势可提前开设或延迟关闭。各级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江苏省卫生厅印发的《江苏省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试行)》(苏卫医【2010】102号)明确的有关要求开设肠道门诊,认真做好腹泻病人的登记、采样、调查处理、消毒以及疫情报告和信息汇总等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肠道门诊设置的技术指导和督导工作。
各单位要做好腹泻病人登记、诊治和病原检索。乡镇以上各级医疗机构应采取预诊办法,保证腹泻病人到腹泻病门诊就治,以减少污染和交叉感染的发生。腹泻病门诊医生对所有就诊的腹泻病人要进行专册登记(表2:腹泻门诊病人登记表),并对疑似病人、重点人群中的腹泻病人(包括饮服行业、流动人口及从疫区来的腹泻病人)采集粪便或/和呕吐物等标本采样送检;送检数要不少于腹泻病人总数的10%、年终总人口数的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每旬向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腹泻病人登记、病原检索情况(表3:腹泻病人登记检索报表)。
检索要求:各医院采集的腹泻病人粪便或/和呕吐物一律用碱性蛋白胨水保存,并及时送达相应的实验室检验或采用金标法作初筛。金标法初筛阳性标本要进一步做常规细菌培养,分离的细菌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鉴定确认后方可确诊为霍乱病人。初筛阴性标本不再作常规细菌培养,但初筛数统计上报。对疑似病人(无痛性水样便或米泔水样便)在进行金标筛检同时,必须做常规细菌培养。所有病人便样要同时进行O1群和O139的病原检测。对临床症状典型和/或金标筛检阳性的,初次细菌培养阴性时需进行二次及其以上的增菌培养。
3、开展外环境监测
依据全市霍乱流行形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4-10月份期间选择有代表性的点,积极开展水、海(水)产品及食品监测工作,以及时发现疫情线索。全年至少检测60份外环境标本〔水体12份,海(水)产品(包括甲鱼、甲壳类、贝类、蛙类)36份(整体标本12份,涂抹标本24份),食品12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真做好外环境监测的质量控制工作,参与实验室检测任务。
(1)外环境水体监测
环境水体包括淡水、水产品码头、医院污水排放口、下水道排放口、肉联加工的出厂水、与人群生活关系密切的河流、池塘、湖泊、水井以及乡镇自来水厂源水等。
(2)食品监测
监测重点包括市售海(水)产品以及生冷、卤制食品,尤其是街头摊点、个体小作坊制作的食品。
外环境水体及食品监测的细菌分离培养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完成,分离菌株应及时上送至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进一步分析上送菌株。
环境和食品监测阳性标本填写“霍乱弧菌环境和食品监测阳性标本登记表”(表5)。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3日前将监测结果整理录入“霍乱弧菌环境和食品监测统计月报汇总表”(表6),上报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霍乱疫情报告与调查处置
(1)疫情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霍乱确诊病例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单位应在诊断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相应单位送(寄)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确诊病例必须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认和报告,当发现霍乱确诊病例1例及以上时,同时按有关疫情报告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对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会同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条例等进行严肃处理。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辖区内霍乱病例报告后,需详细记录报告者和报告单位的联系方式、疫情发生地点、时间以及病例数等概况,了解病例特征、临床和实验室诊断等信息,询问可能污染源的调查情况,并告知报告单位保留可疑食品、水及病人吐泻物以便进一步检查。在以最快方式向市卫生局和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的同时,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包括对病例(或带菌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部署和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等。
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处理情况,如涉及跨辖区的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时,要立即按有关规定发出协查通报,进行跟踪调查,相互紧密配合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2)疫情调查处置
霍乱疫情处理要从疑似病人抓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旦发现临床症状典型的疑似病人,在组织力量全力抢救治疗的同时,要迅速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卫生部门应立即按确诊病人进行处理,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并迅速成立现场处理组,明确流行病学调查组、实验室检测组、医疗救治组和后勤保障组等职责,制定现场调查处置方案,落实各项调查处理措施。及时划定疫点、疫区;严格隔离治疗传染源,重症病人在就地抢救治疗的同时,报请上级医疗机构会诊,力争霍乱病人就诊后不发生死亡;认真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表11-1疫点随时消毒工作记录表、表11-2疫点终末消毒工作记录表);及时追踪调查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和预防性服药(表10密切接触者登记表),对疫点内相关人员采样并填写“疫点内相关人员霍乱弧菌检索登记表”(表7)。除按上述要求开展抢救治疗以及疫点处理外,还应对疫区内人群进行适当的卫生管理,迅速组织人员以乡镇为单位(重点是疫点周围的若干村)开展为期1周的腹泻病人主动查治工作,及时发现病人、及时调查处理;开展具有针对性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饮用水、饮食卫生、粪便管理,改善环境卫生等。
同时,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提示的线索,积极开展传染源追溯和外环境检索工作,外环境和食品检测阳性标本填写“疫点、疫区外环境及食品霍乱弧菌检索登记表”(表8)。将疫点、疫区相关人群、外环境及食品检测内容和结果整理录入“疫点、疫区相关人群、外环境及食品霍乱弧菌检索统计汇总表”(表9)。
疫情解除后,应继续做好卫生宣传教育,“三管一灭”以及重点人群的检索、外环境监测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对防制措施及效果进行评价。
(3)暴发疫情处置
辖区范围内的首例或局部暴发,市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应到现场组织指挥疫情处理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派人参加辖区内首例病人的调查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人员发现霍乱暴发、流行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以及《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级别的要求进行报告。
在暴发疫情调查处理过程中应全面登记暴露人群,尽快采样并随后进行服药消菌治疗。开展传染源追溯调查,对可疑食物或水源应尽可能采样检测,同时加强主动搜索。对所有病例和带菌者进行个案调查并录入个案数据库,在上报疫情总结报告时一并上报数据库。
暴发疫情处理结束后,要及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调查资料,写出详细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疫情概况、首发病例或指示病例的描述、流行基本特征、暴发原因、实验室检测结果和病原分型、控制措施和效果评估等。在疫情控制工作结束后5天内完成结案报告。
5、病原检测与菌株管理
按时采集、检测标本。霍乱弧菌菌株管理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与要求进行保存、运送与管理。各实验室必须设立霍乱菌株记录数据库,填写“霍乱菌株登记表”(表4),记录菌株的来源与去向(包括上送及销毁等)。各级医疗机构实验室分离的霍乱菌株,应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核。首发病例或暴发疫情的霍乱病例菌株完成分离检测后立即上送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核,其余菌株在5日内上送至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鉴定与保存。各级医疗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研究所未经卫生部批准均不得保存菌株。所有菌株在上送的同时,须按要求提供菌株来源信息(表4:霍乱菌株登记表)。
五、进度安排
1、2012年3月-4月,制订防制工作计划、召开防制工作会议和开展业务培训;
2、2012年4月上、中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腹泻病门诊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流行期内全力以赴控制和扑灭发现的霍乱疫情,并不定期检查;
3、2012年12月中旬前完成并上报全年霍乱资料和工作总结。
六、成效评估
根据防制工作目标及工作要求,对全年霍乱防制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指标:
(一)实现霍乱控制目标
实现“三个不”目标,即不发生霍乱死亡病例,不出现疫情扩散导致的二代病例,不发生中、高强度流行;全市霍乱的年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二)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1、业务资料:有关霍乱防制工作的报表、疫情处理过程中相关报表要填写完整,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对霍乱疫情要及时进行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当发现新病例、病人发生严重并发症、死亡,以及病例进行诊断修正等情况下要立即进行进程报告。霍乱个案基本信息表(表1-2)确诊后于6小时内,以传真形式上报至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表1-1)、疫点、疫区相关人群霍乱弧菌检索登记表(表7)、疫点、疫区外环境及食品霍乱弧菌检索登记表(表8)、疫点、疫区相关人群、外环境及食品霍乱弧菌检索统计汇总表(表9)、密切接触者登记表(表10)、疫点随时、终末消毒记录表(表11-1、11-2),于疫情结束后3日内上报至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霍乱菌株登记表(表4)随菌株及时上报;腹泻病人登记检索报表(表3)每旬上报,全年检索标本数大于登记数的10%、总人口数的1‰;外环境监测相关报表每月上报,完成全年任务指标。2012年12月20日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报告。
上述报告资料电子报表发送至czcdc@163.com,纸制资料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传所。所有有关霍乱防制的原始记录准确无误,资料保存完整备查。
2、督导检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制定霍乱防制督导检查计划,检查内容包括霍乱防制的组织实施以及肠道门诊的运转情况。检查覆盖面不低于乡镇数的1/4,流行期不定期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
七、附件:1、2012年金坛市霍乱防制组织名单
2、2012年各医疗单位肠道门诊应登记、送检任务数
八、附表
表1-1 霍乱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
表1-2 霍乱个案基本信息表
表2 腹泻门诊病人登记表
表3 腹泻病人登记检索报表
表4 霍乱菌株登记表
表5 霍乱弧菌环境和食品监测阳性标本登记表
表6 霍乱弧菌环境和食品监测统计月报汇总表
表7 疫点、疫区相关人群霍乱弧菌检索登记表
表8 疫点、疫区外环境及食品霍乱弧菌检索登记表
表9 疫点、疫区相关人群、外环境及食品霍乱弧菌检索统计汇总表
表10 密切接触者登记表
表 11-1 疫点随时消毒工作记录
表 11-2 疫点终末消毒工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