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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种率月报质量
2、疫苗出入库报表质量
3、疫苗相关疾病监测工作质量
4、接种率指标
5、预防接种票据持有和使用情况
6、发现、报告预防接种的疑似异常反应,协助调查处理
7、疫苗出入库网络报告情况
8、信息系统运转质量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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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如实、完整地登记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并实时上传,并对每月数据进行备份,各地接种率月常规报表按“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方案”要求及时(每月3日前)报告,报告率应在100%。乙肝首针应种人数和金卡系统每月建卡人数相符率在95%-105%之间。年初至当月R值在可信区间之内。(R值为麻风疫苗应种人数的三倍和脊灰基础应种人数之和的比值)
认真填写疫苗出入库报表,每月5日前上报,报告率应为100%,及时率应为100%,报表数据质量应为100%。
疫苗相关疾病如乙型脑炎、新生儿破伤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含AFP病例、出疹性病例)的及时报告率达到100%,协助采集病例相关标本,标本采集率、标本合格率均达到100%,并按要求开展应急免疫工作。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每季度至少报1例AFP病例,每月报1例出疹性病例。
乙肝、卡介苗、百白破、A群流脑、乙脑、甲肝、麻风腮、A+C群流脑疫苗接种率应达到95%以上,脊灰、麻风接种率应在98%以上,乙肝疫苗首针及时率应达到95%以上,麻风疫苗初免及时率应达到95%以上,麻腮风疫苗及时率达95%以上,疫苗加强(含脊灰4、A+C2、白破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
认真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免费接种政策,实施我省儿童扩大免疫规划的票据化管理,以接种点为单位适龄儿童票据持有率和使用率均在95%以上。
各单位要健全预防接种反应的系统,制订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各种疫苗(包括一类、二类疫苗)实现安全接种,无差错事故。发现疑似异常反应后,按照要求及时报告、调查与处理,及时报告率(24小时)和流调率(48小时)达100%,副反应报告率达1‰以上(分母以上年出生儿童数*22计算),做好预防接种反应常规月报表,并实施零病例报告。
实施疫苗(包含一类和二类疫苗)进出库实时网络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各接种单位每进出一批/支疫苗,都必须输入省网络信息报告系统,并实行每周零进出报告制度。各接种单位的疫苗进出库信息网络报告率达100%、5天上传率和报告及时率达100%。
各接种单位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运转正常,并能及时上传相关接种信息,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①实行每月接种信息上传制度,上传率在为100%;
②3天内上传及时率达100%;
③以上一年同期建卡儿童数为基数,上传符合率达95%以上;
④11种免疫规划疫苗应种未种率低于15%,上半年麻风、麻腮风、甲肝、乙肝、卡介苗、无细胞百白破和A群流脑疫苗;下半年考核麻风、麻腮风、脊灰、白破、乙脑1、乙脑2、A+C群流脑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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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符率在95%-105%之间为1分,每偏离2个百分点扣0.1分。R值可信得1分,可疑得零分,不可信‑1分(0.95≤R≤1.05为可信, 0.90≤R<0.95或1.05<R≤1.15为可疑,R<0.90或R>1.15为不可信 )。
上报及时率不达100%的即为零分;报表准确率不达100%即为零分。
有报告AFP和出疹性病例,报告及时率、标本采集率均达100%的,有一例加1分,满2.5分为止;协助做好应急免疫的单位加0.5分。
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未达指标的在年度最后一个月相应扣分,缺一例扣0.5分。
根据常州市免疫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计算适龄儿童各种疫苗实际接种率,除麻风和脊灰外的疫苗基础接种率达95%则为0.5分,每下降2个百分点扣0.1分,麻风和脊灰疫苗接种率达98%得0.5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疫苗加强达90%得0.5分,每下降3个百分点扣0.1分;及时接种率达标得1.5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
票据持有率达95%得2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由于票据供应短缺造成的持有率不达标则不扣分)
发生接种差错事故或群发性反应扣3分;发现1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未及时报告扣1分;副反应报告率达不到扣1分,每报一例副反应加0.2分,满1分为止。
5天上传率不达100%则为零分;上传及时率不达100%则为零分。
接种单位上传率不达100%为零分,3天上传及时率不达100%为零分,上传符合率达95%及以上的得1分,不达95%为零分。
考核疫苗未种率≤15%的得0.5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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