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我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及检验员的法治意识,提高卫生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12年3月13日(周二)上午8:30,为期一天。
二、培训地点:金坛市卫生监督所三楼会议室(人民医院2号楼三楼)。
三、培训对象:全市各集中式供水单位负责人及检验员各一名。
请与会人员准时参加。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