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餐饮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的卫生知识和管理水平,增强法治意识。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大中型宾馆饭店、酒楼、集体食堂(不包括学校食堂)及其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12年3月22日(周四)下午13:30报到,会期半天。
三、培训地点
金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六楼会议室(市南门大街65号原卫生防疫站)
请与会人员准时参加!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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