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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2年金坛市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33899166-5/2012-00023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卫〔2012〕17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生成日期 2012-02-27 公开日期 2012-02-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2年金坛市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2年金坛市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坛卫〔2012〕17号
  

  为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降低我市神经管缺陷发生率,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按照《江苏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苏卫社妇〔2009〕1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订2012年金坛市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要求

  以重大出生缺陷—神经管缺陷为干预目标,为全市适龄妇女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免费服用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的发生。以上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和叶酸服用率均达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

  二、项目对象

  2012年1月1日后在金坛市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对象中准备怀孕的妇女和辖区内孕3个月内的妇女。

  三、项目内容

  为准备怀孕和孕3个月内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等。

  1、采购由省卫生厅统一招标的叶酸,确保药品质量。市卫生局委托市妇幼保健所负责集中采购工作。

  2、市卫生局组织市妇幼保健所、各镇(中心)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卫生室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预防神经管缺陷为主的健康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医务人员服务能力。

  3、市妇幼保健所要认真做好叶酸的组织和发放工作,将干预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惠及民生,提高干预效果,保证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

  市妇幼保健所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医务人员培训、药品的组织发放、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和监督指导等。

  (二)叶酸的组织分发

  1、各级组织形式及职责

  (1)市卫生局委托市妇幼保健所根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招标确定的叶酸供应单位、价格以及常州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计划任务每季度采购叶酸。

  (2)市妇幼保健所负责统计汇总我市婚育妇女的叶酸片需求量,合理采购叶酸片。市妇幼保健所婚检服务中心负责婚检对象的发放工作,并每月将信息及时反馈给各镇(中心)卫生院。

  (3)各镇(中心)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卫生室负责了解本辖区育龄妇女的孕育情况,负责叶酸的发放和随访管理,完成有关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以及服用情况的随访、登记和信息录入。

  (4)探索与民政、计生、妇联等多部门合作机制,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预防神经管缺陷为主的健康教育、培训和叶酸发放工作,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服用率和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利用婚姻登记平台开展补服叶酸的健康教育和叶酸发放工作;利用计生部门基层组织优势,提高目标人群的服用率和依从率;利用妇联宣传动员优势,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

  2、准备怀孕妇女的叶酸发放、登记和随访流程

  (1)市妇幼保健所婚检服务中心负责收集参加婚姻登记的人员信息,进行健康教育,并确定发放对象,与准备怀孕的妇女及孕早期妇女签订知情同意书,使服用对象正确了解相关知识,提高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叶酸片按每人每天1片(0.4毫克)发放,根据具体情况发放。登记领取叶酸时间、数量等相关信息,定期通报相关镇(中心)卫生院,以便做好随访和服用情况的登记。

  对近期不准备怀孕的妇女发放“金坛市妇女叶酸免费领取券”和“增补叶酸宣传资料”,准备怀孕或发现怀孕时可凭券到各镇(中心)卫生院或金坛市妇幼保健所妇保科领取。

  (2)各镇(中心)卫生院对持有“金坛市妇女叶酸免费领取券”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并做好登记工作。如果服用6瓶叶酸后仍未怀孕,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继续服用叶酸,直到怀孕后3个月。

  (3)高危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

  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高危待孕妇女服用量按每人每天4毫克剂量发放,保证其孕前期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

  各镇(中心)卫生院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记录,对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抗癫痫药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通知其领取叶酸片,并对领取叶酸片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数量以及待孕妇女的相关信息,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每月进行随访。同时将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名单通知所辖村卫生室医生,督促待孕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待孕妇女在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整理后上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药品采购和派送

  市妇幼保健所在江苏省药品网平台上采购统一规定的叶酸品种(常州制药生产叶酸片),药品采购后,由市妇保所每季度根据叶酸申领明细发放到各围产保健建册服务点。

  (四)信息报送

  各镇(中心)卫生院负责每月统计并上报本辖区内叶酸发放和服用情况。市妇保所汇总后每季度报常州市卫生局基妇处。

  五、经费保障与管理

  (一)市财政根据省财政厅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安排必要的专项补助资金,制定本地区项目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加强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二)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三)严格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审批程序,加强财务和会计核算,做好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资金检查。

  六、监督管理

  (一)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合理安排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与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落实各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逐级分发叶酸片。要确保科学规范发放,严禁发放过期药品,严禁在发放过程中收取费用、搭车售药,不按服用量发放等行为。

  (三)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要求逐级上报妇女增补叶酸的有关信息。

  附件:1.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知情同意书

   2.妇女增补叶酸月报表

  3.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月统计表

  4.金坛市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绩效考核标准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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