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卫健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索引号 33899166-5/2012-00008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人口计生字〔2011〕71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生成日期 2012-02-08 公开日期 2012-02-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关于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坛人口计生字〔2011〕71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全面完成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推进全市人口计生系统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央、省、常州“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金坛建设总体规划》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围绕法治金坛建设进程,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把握规律,创新发展。
2、总体目标:“六五”期间,通过组织人口计生系统各类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和人口计生工作各项法规,不断提高全市人口计生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素质能力,为推进法治金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通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深化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
1、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布局,通过网络媒体、书法、摄影、专门的数字电视节目等各种形式进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政策普及。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12.4”等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深化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充分发挥法治文化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组织文艺工作者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创作一批优秀的文艺作品,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趣味性和实效性。
2、充分利用各类阵地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各镇、村人口学校,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相关教育学习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知识作为一项教学内容,中等以上学校普遍开设人口国情及青春期讲座或课程。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口学校建设,提高专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对广大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和育龄群众进行宣传和培训。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大众传媒主阵地作用,开辟人口计生法制宣传频道、专栏、专版、专题,固定时段、固定版面、固定栏目,努力提高知识普及率,增强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3、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人口观念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制度,认真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为重点,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重点宣传企业落实计划生育职责等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水平。普及广大群众特别是来坛务工人员的守法意识,重点宣传与其工作、生活特点相关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和人口计生政策,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1、加快基层计划生育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实行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建立完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提高自治能力。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的评选活动,培植典型、总结经验、宣传先进、抓点促面,提升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整体水平。
2、加强法制建设,推进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开展“诚信阳光计生”行动。严禁非医学性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联合执法督查,采取法律、教育、管理和服务措施,切实解决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问题。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的规定,杜绝因行政行为不当引发的恶性事件。
3、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信访条例》,推行信访规范化管理和群众的逐级上访与分级管理制度,认真负责地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大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积极预防、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公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努力把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综合性、长期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十二五”计划,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方配合共同抓,把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1、健全组织,统筹协调。市人口计生局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见附件),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机构的建设,健全、充实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镇(区)要加强对法制宣传工作的领导,将法制宣传教育所需经费纳入镇(区)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而逐年提高,专款专用,保证落到实处。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市人口计生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定以及本规划,结合部门职责,细化年度工作计划,使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到法制宣传教育的学习和实践中,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必须明确责任领导,把具体工作落实到部门和人员,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市工作收到实效。
3、分类指导,加强监督。要针对不同对象和不同阶段的特点,根据形势的发展,加强调查研究,提出任务,选择方法,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形式主义,切实做到不走过场。要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对“六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同时,要通过新闻舆论单位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

  附件:金坛市人口计生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宋月琴
       副组长:张 萍 
                      庞巧红 
                      董文兵
      成 员: 周    玲 
                      沈   利
                      佘云祥
                      钟绍龙
                     黄秀琴 
                     王小琴
    “六五”普法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

金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2年2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