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国家、省和常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创新驱动,坚持服务发展,坚持改善民生,着力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加强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深化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注重就业优先,提升就业质量
(一)落实目标任务推动就业。出台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的政策文件,把就业目标任务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0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800人;完成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4500人,其中城乡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1800人;完成创业培训800人,扶持创业400人,其中扶持农民成功创业170人,创业带动就业2000人;创建省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1个,省级充分转移就业乡镇创建率75%。
(二)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推动省级创业型市(区)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出台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文件,落实各项创业优惠措施,引导有愿望、有能力的大学生创业。积极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完善创业实训规程,加强创业管理服务人员和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创业者的开业成功率和稳定经营率。加强创业培训、创业见习(实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举办创业项目推介会,积极探索创业项目转化扶持机制。
(三)加强职业培训提升就业。出台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政策文件,大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坚持就业导向,贴近市场需求,引导各类职业院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鼓励企业广泛开展新职工上岗培训和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全面落实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推行培训补贴实名制和培训机构动态管理。依托有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深化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人员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四)援助重点群体保障就业。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坚持市场化就业导向,进一步落实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大力实施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就业见习和创业扶持等举措,开展金坛籍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确保金坛籍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和特困家庭毕业生100%就业。组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活动,为城乡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各类群体就业提供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即时援助城乡零就业家庭。
二、注重体系完善,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五)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出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文件,完善职工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办法,推进城乡统筹。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在评估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调整实施效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疗、生育保险政策。修订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完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浮动费率确定办法。继续实施工伤认定规范化考核工作,提高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质量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出台工伤康复管理办法,开展工伤康复工作。
(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深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依法推进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做好农民工和在华就业外国人参保工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分别净增参保4000人、4000人、3000人,城镇三大保险综合覆盖率保持在97%左右,逐步实现应保尽保。做好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人员续保和帮扶低保边缘困难对象的参保工作,确保基础养老金发放率100%。加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力度,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覆盖率100%。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率,确保基金征缴率96%以上、支付率100%。做好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及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七)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按照社会保障普惠与特惠有机结合原则,加快制定优惠特惠政策,重点向困难人群倾斜。根据各类人群统筹考虑梯度安排,稳步提高各类社会保障待遇。做好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依据我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失地农民进城保工作,让被征地农民得以在更高的平台上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继续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80%左右。做好医疗救助对象的参保、与医疗救助定点机构的费用结算等工作。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和动态物价补贴机制,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八)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制。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加大稽核检查力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检查,规范基金收支和管理行为。改进基金监管手段,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网上监管推进年”活动,大力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网上监管,着力构建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体系,促进非现场监督工作制度化、常规化。
(九)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政策,做好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等特殊群体的参保工作。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方式改革成果,全面实现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完善绩效工资实施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征缴发放办法。落实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和生育保险新政策,实现生育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探索医疗保险付费方式。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社会化服务水平,开展新农保经办管理服务示范点建设,促进经办服务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
三、注重招才引智,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十)加速推进高层次人才集聚。全面实施“金沙英才计划”,重点实施“双创人才集聚工程”,围绕我市五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更大力度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全年引进接收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总量5000人,其中:高层次人才250人。引进常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14人,引进省“双创人才”3人以上。壮大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地方企业经济活动,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全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3000人。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提升服务层次,完善配套功能,打造省级优秀留学人员创业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企业引才载体建设,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和帮助企业引进博士开展科研活动,鼓励具备条件的重点企业申报创建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建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家,累计在站博士后人数达12人。
(十一)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探索与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紧密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工作示范项目。积极发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选拔高技能人才的载体作用,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建设一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全年职业技能鉴定4000人次,取证3500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1300人。继续开展企业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人才培养工作。
(十二)积极拓展海外引智工作。大力宣传引进海外智力工作,收集企业引进海外智力需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省级以及市级引智项目,帮助企业突破技术瓶颈,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加强外国专家引进、管理和服务,探索与外国专家组织合作新模式,通过智力引进、项目合作、境外培训等方式,拓展引智新渠道。
四、注重规范管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十三)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深入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进一步规范实施公务员转任、调任和内部交流轮岗制度。认真实行公务员任职公示制和试用期制。完善公务员统计制度,加强信息数据在公务员管理决策中的运用。做好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强化公务员管理信息宣传工作。
(十四)健全公务员选用机制。按照“阳光考录、公正选人”要求,认真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改进和完善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办法,进一步科学规范竞争上岗工作。探索行政编制使用和人员管理新方法与新机制。
(十五)强化公务员考核工作。推进应用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倡导科学考核、便捷考核、规范考核,提高考核的公信度。强化平时考核备案管理,健全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考核结果审核工作,继续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依据、激励、约束作用。
(十六)提升公务员整体素质。深入开展公务员能力素质培养工程,全面实施新一轮“5+X”培训。抓好公务员学习培训管理。组织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职业道德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活动,选树一批职业道德先进典型。
五、注重效率公平,深化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十七)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继续落实控增长、调结构原则,以计划管理为抓手,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零增长。全面确立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人事管理机制,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管理,完善岗位管理配套政策。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认真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开招聘核准备案制度,探索建立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和考试考核方法。加强事业单位考核与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完善事业单位人事信息化管理。
(十八)稳慎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围绕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加大对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宏观调控力度。适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工成本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创新工资信息采集、整理和发布的方式方法,完善薪酬调查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工资宏观调控的杠杆作用。继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出台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数量比上年增长10%。及时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全面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确保平稳实施到位。组织开展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
(十九)扎实做好军转安置工作。认真落实军转安置政策,不断完善安置办法,拓展安置渠道,改进分配方式,全面完成2012年省、常州市下达我市的各项军转安置任务。研究完善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办法和工作机制,做好随军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探索和改进军转干部的培训模式。扎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积极帮助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决实际困难。
六、注重互利共赢,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十)完善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基础。健全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劳务派遣用工备案制度,规范劳务派遣行为。广泛调研,探索建立租赁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推进企业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评定活动。完善劳动关系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矛盾。深入开展“春暖行动”和“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覆盖行动”,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开展劳动关系事务管理规范达标考核。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覆盖面,将创建活动向街道(乡镇)、工业园区和行业延伸。
(二十一)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充实力量,加强装备建设,做到网络化和网格化的实体有效运行,实现执法服务向街道(乡镇)延伸,逐步形成以专职监察员、兼职监察员和监察协理员协同配合的监察执法模式。转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方式,从事后执法转向事前预警,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规范文书制作,提升案卷质量。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负责人、劳资管理人员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增强企业自我化解劳资纠纷的能力。积极探索企业欠薪逃逸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机制,形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工作办法。
(二十二)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水平。加强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推动调解职能下沉和前移。完善案前争议调解机制,基层各类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占全市案件的比例达55%以上。加强仲裁办案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行省卷宗管理办法,促进案件卷宗标准化管理。提高仲裁办案质量,仲裁委调解和撤诉案件占接处案件中结案总数的比例达72%,立案受理的集体争议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及时依法结案,仲裁立案处理案件的结案率达96%、按期结案率达100%。推进仲裁信息化建设,全面运用由省人社厅集中管理的仲裁信息系统办案。加强裁审衔接,提高裁审一致率。重视企业内部劳动争议预防机制建设,加大对企业劳动纠纷化解的指导力度。
(二十三)切实加强农民工工作。继续为农民工办好十件实事,帮助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出台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推动中介制家庭服务业向员工制家庭服务业转变,落实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七、注重基层基础,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十四)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打造“15分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圈”,完善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确保聘用专职人员的村公共服务平台覆盖率100%,努力实现服务载体网络化、服务功能标准化、服务手段信息化。充实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人员力量,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按照管理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重心下移、业务下沉的要求,梳理业务,优化流程,为城乡居民提供规范、均等、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二十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开展以“一号一网一卡”(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社会保障卡)为核心的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规划设计,启动12333咨询服务系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子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金保工程系统,为社会保障卡发放做好前期准备。加快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步伐,上线运行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实行档案数字化管理,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深度融合,实现有形服务网点(包括各行政村服务点)和无形网上经办的互补,提升经办服务效能。
(二十六)优化人力资源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管理,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管理法制化。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积极发展无形人力资源市场,拓展网上招聘会。利用村公共服务平台,将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延伸到村。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区域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开辟企业人事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优化金坛市人力资源经理联盟服务,提升我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加强跨省市劳务协作,完善重点缺工企业动态监控制度和企业用工需求动态调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开展人力资源市场快速调查,定期做好职业供求分析和发布工作,促进供求双方有效对接,切实缓解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荒。
八、注重效能提升,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二十七)推进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定出台推进全市人社系统依法行政的政策文件,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创新考核评议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健全行政复议机制,加强协调调解力度,着力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开展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调研、意见征求等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行政权力的再梳理,进一步规范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加强对行政案卷制作和归档质量的管理,规范和提高案卷质量。启动“六五”法制宣传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十八)抓好新闻宣传和信访维稳。强化新闻宣传,创新方式方法,突出宣传重点,提升宣传主导能力,增进社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了解。通过分析、研判、评估等方式,应对舆情的新情况新变化,提升正面引导舆情能力。加强宣传信息员队伍建设,推进宣传信息工作的组织化,完善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评机制。健全重大政策出台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预防不稳定的因素产生。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妥善处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协调配合机制,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和考核机制,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形成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的大信访格局。
(二十九)加大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加强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和能力培养,认真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程,拓展教育培训方式,大幅提升干部职工的素质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选拔、考核和管理机制,推进竞争上岗、岗位交流和挂职锻炼,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干部队伍,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监督约束制度。继续加强党务公开,推进党内民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继续深化创先争优工作,积极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鼓励干部职工的创造性、积极性。按照能力作风建设突破年活动要求,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努力解决、切实整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服务品牌建设,努力打造“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良形象”的“三优”人社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