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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市司法局2011年度工作总结
索引号 014139118/2012-0000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司法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12-01-26 公开日期 2012-01-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司法局2011年度工作总结
 
金坛市司法局2011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团结一致,群策群力,圆满完成了既定工作任务,为服务经济建设和维护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一年来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启动“六五”普法规划,推进民主法治进程。

   今年,我局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着力在“六五”普法启动开局、重点法律法规宣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法治文化建设、基层民主法治实践、普法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在更高的起点上推进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扎实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工作。

   在“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中,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突出亮点、展现特色,全市法制宣传工作制度不断健全、形式不断创新、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在今年5月全国第七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市被评为“2006-2010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全省共14家,常州地区仅此一家。

   (二)积极稳妥推进“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根据中央、省和常州市“六五”普法规划以及市委“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纲要精神,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10月20日,我市成功召开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面总结我市“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和部署全市“六五”普法规划。通过进一步巩固“大普法”工作格局,完善普法工作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工作运行等各项机制,全方位、多渠道集中宣传“六五”普法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举措,形成推进“六五”普法的浓厚氛围,掀起我市法制宣传教育新高潮。

   (三)突出重点深化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以“四下乡”活动、法律明白人选拔培育工程、“农民工学法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等为契机,继续做好“法律进乡村-五送”活动,为每个行政村配齐“法律图书角”,为镇村法制宣传栏赠阅法制宣传挂图。继续利用3月5日志愿者日、知识产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各类节假日、纪念日,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在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中接受潜移默化的法治熏陶。5月19日,组织机关各科室业务骨干以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志愿者到溧阳市竹箦煤矿监狱女子监区开展“法律帮教进监区,安心改造促和谐”普法帮教活动。6月13日—18日,开展2011年度“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做好特殊人群管控帮教,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金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管教安帮并重,帮教措施落实到位。

   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金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管教安帮并重,帮教措施落实到位。

   做好2011年度回归人员调查摸底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8个镇区全部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目前全市2011年实际回归人员163名,其中刑满释放112名,解除劳教51名,安置释解人员158名。衔接率、安置率、帮教率均为100%。经核对,属于我市管辖的163名释解人员中,属矫正对象的40名,已全部建立矫正档案。继续推行村、社区定期核对通报工作制度,使工作站全面了解掌握本镇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分布及基本情况,推动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落实,最大限度减少脱漏管现象发生。

   (二)创新管理办法,社区矫正成效明显。

   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质量和效果评估,提高矫正质量,有效防止重新犯罪问题的发生。按照“分级培训、分层管理、分岗实施”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心理矫正中心建设,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矫治服务。协调市劳动部门对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培训劳动技能、减收免收劳动就业信息费等,协调农业等有关部门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为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逐步实现安置就业市场化。截止目前,全市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780名,期满解矫462名,其中今年接受210名,解矫144名,现有在册矫正对象318名,其中缓刑232名,假释37名,暂予监外执行7名,剥夺政治权利42名,所有人员中无一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三、全力保障关注社会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通过“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把崇高的理想信念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使命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提升了法律服务队伍素质和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一)规范法律服务管理,法律服务工作规范高效。

   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建立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档案,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继续深入开展“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为紧紧围绕我市“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经济发展主线,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做好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年检注册工作,全市共有6家律师事务所、5家基层法律服务所,55名律师、4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顺利通过年检注册。今年全市律师共办理刑事案件89件,民事案件417件,非诉讼法律服务11件,法律援助案件225件,担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顾问185家。全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共代理诉讼案件1548件,非诉讼44件,法律援助案件55件,担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顾问75家。

   (二)突出应援尽援宗旨,确保法律援助案件量质并举。

   坚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应援尽援,在原设市人社局法律援助工作站基础上,增设市法院、市公安局交通事故处理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创新“一站式”绿色通道制度、老弱病残“电话申请”法律援助制度、数质量动态管理每月通报制度、农民工聚集区“便民联系卡”制度、市镇两级法律援助案件网络互通互转制度以及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挂靠法律援助工作站等特色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为便捷周到的法律援助。建成全省统一的“12348”法律援助服务平台,目前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法律咨询2451人次。突出重点抓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02件。今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0件,超额完成全年270件的目标任务,实现我市法援数量、办案质量、公众满意度的“三提升”。

   (三)加强公证诚信建设,公证社会公信力明显提高。

   通过建立《金坛市公证处内部管理暂行规定》,对公证工作实施绩效考评,完善工作考核制度及执业档案制度。努力拓展业务范围,积极为招商引资、招投标项目建设、企业改制以及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服务,包括为拆迁安置、摇号入学等工作进行现场公证,为亿晶光电上市、华盛天龙公司融资、滨湖新城拆迁等提供公证服务,将公证真正渗透到有关民事、商事活动的全过程,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4102件,其中国内公证2211件、涉外公证1850件、涉港澳台公证41 件。

   四、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调解组织共组织各类矛盾纠纷排查6980次,发现纠纷隐患895件,因措施得当,预防到位,这些矛盾纠纷都得到了有效处理和解决。全市各级调委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117件,调处3115件,调解率99.9%,调处成功3072起,调解成功率98.6%。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率、调处成功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率持续上升,民转刑案件发生率、越级上访率不断下降的工作目标。

   (一)落实领导保障,构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纪委、信访局、公检法司和调委会联席会议,通报全市调解工作情况和较为突出的矛盾纠纷,制定调解措施和工作方案。加大“律师进民调”品牌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律师指导培训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调阅评析人民调解案卷制度,促进形成系统、规范、经常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了“1+T”工作平台,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或群体性的矛盾纠纷通过QQ群迅速发布到相关部门,并通过飞信通知相关部门联络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工作。“1+T”平台试运行以来,已经有效化解群体性事件5起,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深化大调解机制,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水平。

   3月23日我市召开大调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重新配备调处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司法局配备+成员单位派驻+聘用+联络员”的方式,对调处中心工作人员进行重新组合,确保了调处中心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QQ工作群,6月2日QQ群正式启用,目前该群拥有市镇村各级各部门矛盾纠纷联络员112人,为全面了解和及时掌握基层一线矛盾纠纷信息提供了平台。为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今年6月,与市法院、建设局联合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主要负责开展物业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工作,指导和参与重大疑难物业纠纷案件的研究和论证,今年已受理并调解物业纠纷案32件,全部成功调解。法院(包括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共受理各类纠纷721件,调解成功率100%。医患纠纷调委会受理纠纷8件,已全部成功调解结案。交巡警大队人民调解工作室受理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244件,调解成功241件,调解成功率达98.8%。

   (三)提高基层基础建设,司法所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

   按照省厅“关于开展江苏省规范化司法所全面复查活动的通知”精神,年初制订下发《二0一一年度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以及司法所2011年工作要点,将司法所各项工作细化量化。积极推广基层司法行政形象标识系统,规范司法所标牌设置,加强所容所貌建设,做到制度上墙、标识醒目、环境整洁,使司法所真正成为司法行政系统“内有素质、外有形象”的窗口。认真开展省优秀司法所“回头看”活动,继续在全市树立一批基层基础扎实、一线实战能力突出、工作特点和经验鲜明、体制机制建设完善、整体工作效能显著的先进典型,提升全市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方式,分别于今年3月和5 月召开全市调委会主任培训班和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能力素质,确保司法所人员业务水准不断提高,真正将司法所打造成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线平台。 

   五、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树立公正廉洁执法形象。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把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同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同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同落实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任务结合起来,增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一)争当“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水平。

   按照省厅、常州市司法局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开展以“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着力围绕解决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思想观念与思维方式问题,解决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理念与发展方式问题,解决司法行政队伍作风与精神状态问题,解决司法行政机关效能与工作机制问题进行深入思考,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找问题、出点子、提建议、拿措施,以问题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以发展促争先,把每一项司法行政工作都作为一个系统架构中的工程来实施管理。把“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活动落实到工作理念上,落实到工作措施推进上,确保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现“单项争第一、全面争一流”的目标。

   (二)开展“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创建活动,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组织开展“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进一步健全机关及各窗口服务单位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强化机关及各窗口服务单位规范管理。制定出台加强律师、公证管理工作意见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健全法律服务诚信档案等制度,加强法律服务机构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制定完善窗口服务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公开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各基层窗口服务单位的管理考核。大力推进司法行政窗口单位信息化建设,构建全系统公证、法律援助、社矫安帮、人民调解等综合性业务平台。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有力抓手,开通使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专网,实现四级联网。

   (三)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水平。

   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通过唱响红色主旋律、重走红色革命教育基地、走访革命英雄劳模等活动,引导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大力弘扬革命传统,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切实治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软、散、浮、贪、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贯彻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学习会和调查研究等制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在活动中认真学习党的理论,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形成长效学习、监督机制。今年我局党总支被中共金坛市委表彰为“金坛市2008-2010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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