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监管工作,按照市编办《关于同意调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设置的批复》(坛编办字[2011]27号)要求,决定设置“政策法规科”。其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
2、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与备案。
3、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案审会的组织工作。
4、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承担听证、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6、负责有关政策法规工作信息的汇总报送工作。
7、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核发、变更、管理工作。
8、负责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9、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督办,做好本局集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和人员进行指导和管理工作。
10、做好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事项。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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