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登录个人中心
繁體版
无障碍
EN
智能问答
首 页
走进金坛
政务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数据发布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市场监管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索引号
01414117-0/2011-0009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决定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质监发[2011]50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1-11-21
公开日期
2011-11-3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关于调整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坛质监发[2011]50号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本局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作出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和分工如下:
主任委员:李晶阳
副主任委员:王 群
委 员:于炳忠 李和生 谢 俊 张 兵 吴明华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