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市场监管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索引号 01414117-0/2011-0009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决定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质监发[2011]50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1-11-21 公开日期 2011-11-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关于调整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坛质监发[2011]50号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本局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作出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和分工如下:

  主任委员:李晶阳

  副主任委员:王  群

  委     员:于炳忠  李和生  谢  俊  张  兵  吴明华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