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树立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展示工商干部的精神风貌,扩大工商机关的社会影响,为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积极的舆论环境,现就加强我局新闻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正确认识新闻宣传的地位和作用,是抓好新闻宣传工作的前提。当前,新闻宣传已经成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不仅是服务领导决策、汇报工作成果、破解履职难题、交流部门经验、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也是鼓舞士气、凝聚人心、展示形象、营造氛围和扩大影响的有效载体。全局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着力增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立足于扩大影响来做好宣传工作,立足于提升地方影响做好宣传工作,立足于增强认同做好宣传工作,立足于呼应的热点做好宣传工作,立足于能力提升做好宣传工作。要通过加强在相关媒体的报道力度,把新闻宣传作为增进理解、增强信任的沟通手段,使群众更多地了解、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了解工商、理解工商、关心工商、支持工商”的氛围,从而有效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社会影响,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形成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分工,进一步强化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新闻宣传是一项涉及全局性的工作,各部门一定要树立“大宣传”的意识,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在全局形成以科室、分局和学会三位一体新闻宣传工作新格局,真正把新闻宣传落实到日常工作日程中去。办公室是新闻宣传的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根据全年工作安排认真制定年度宣传计划,并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分阶段提出宣传重点,策划并组织好各项宣传特别是重要新闻宣传活动。对全局性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新闻宣传,要认真组织宣传策划,做好宣传题材,找准新闻点。同时,重点做好我局《工作简报》和网络媒体消息的发布,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各类动态信息、综合调研和《工商专报》。同时,要加强对各部门宣传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和考核,对各部门报送的新闻宣传稿件要严格把关。人教科重点做好“工商信息网”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对“工商要闻”、“图片新闻”、“基层建设”和“领导讲话”等栏目内容进行采编、审核和更新。同时,负责完成创先争优、队伍建设和机关党建等宣传的新闻通稿工作。监察室围绕地方政府和上级条线的要求,重点做好工商廉政文化、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新闻宣传通稿采集工作。工商学会每年要组织全局干部围绕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中好的经验做法和重大成果进行研讨、交流,在此基础上组织撰写汇编各类理论性文章,并积极推荐参与上级组织的学会研讨交流活动,力争在系统内外取得影响。市局机关各业务科室要紧紧围绕自身职能,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特别要注重加强与市“一报两台”的沟通联系,积极取得媒体的支持。对涉及到业务工作报道的,认真撰写新闻通稿,由办公室统一协调、统一口径、统一对外发布或接受采访。同时,及时完成办公室组织的各项专题新闻报道约稿任务。各基层分局原则上不单独对外发布新闻稿件或接收媒体采访,确实需要对外宣传的,应事先将有关新闻稿件或讲话报经市局审核。
市局对全年刊发的各类新闻稿件进行集中登记,对在新闻宣传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部门,按稿件刊发级别予以一定的奖励。
三、强化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工商政务信息上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政务信息是开展新闻宣传的主要素材和根本线索,做好新闻宣传必须要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机制建设。一是要建立采集机制。各机关科室要主动深入基层搜集一手素材,积极采写条线综合性信息,确保信息数据的真实有效。二是要建立共享机制。通过设立内网公共邮箱,实现各部门对相关信息资源分头加工、数据共享。三是要建立协调机制。机关各科室按业务分工分别对接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对各类专项工作简报信息的报送。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局各部门报送政务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以下制度。
1.推行政务信息报送目标制度。城东分局、城西分局每月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4条,其他分局不少于2条,市局机关各科室不少于4条,财务科酌情报送。市局办公室对各部门的信息报送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并予以通报。政务信息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年终完不成目标任务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选。
2.建立政务信息录用计分制度。我局政务信息考核工作实行积分制,分别按照以下类别进行:(1)被我局或同级机关信息载体录用的信息为2分/条。(2)凡被常州局、金坛市委市政府或同级机关信息载体录用的每条加4分。(3)被省局、常州市委市政府或同级机关信息载体录用的每条加6分。(4)被国家工商总局、省委省政府或同级机关信息载体录用的每条加10分。以上信息被两个以上机关同时采用的,可累计计分。
3.实行政务信息稿酬制度。对录用的信息按件发放稿酬。(1)凡是被本局或同级机关信息载体录用的信息20元/条。(2)凡被常州局、金坛市委市政府或同级机关信息载体录用的30元/条。(3)被省局、常州市委市政府或同级机关信息载体录用的60元/条。(4)被国家工商总局、省委省政府或同级机关信息载体录用的100元/条。以上信息被两个以上机关同时采用的,可累计发放稿酬。
4.建立年度评先制度。市局对各部门政务信息工作年终按积分高低,对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根据全年信息得分情况,对各基层分局和机关科室分别设定政务信息先进集体若干名;设定政务信息先进个人若干名,分别予以适当奖励。
5.强化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凡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工作动态、紧急灾情疫情及其他重要情况,必须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将情况报送至市局办公室。对重要信息漏报、迟报、误报者,每篇(次)扣20分,情况严重的,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的信息工作评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