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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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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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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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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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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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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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细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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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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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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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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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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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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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金坛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目标任务》(“蓝皮书”)中的12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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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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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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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著名商标1只,知名商标6只。新增一个驰名商标加5分,新增一个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加0.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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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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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火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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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年新办私营企业760家,个体工商户1500户以上,新增注册资本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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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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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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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助企业做好“股权出资、股权质押、动产抵押”等工作,帮助企业拓宽投、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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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合同科
登记注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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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跃平
于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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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和冠“省名”企业注册的远程核准登记工作,提升工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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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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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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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面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做到诉讼无败诉、复议无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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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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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防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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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配合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1-2场下岗职工招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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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一科
个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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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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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围绕“消费与民生”主题开展各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规范使用12315软件,有诉必录,录入分类准确率达98%,投诉转处及时,按时办结率100%,调解率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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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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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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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完善广告监测工作,依法对媒体广告加大监测力度,促进我市广告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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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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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火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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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按照电子政务建设的考核工作意见,做好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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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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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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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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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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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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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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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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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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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照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内容,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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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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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苏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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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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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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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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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考评细则》中涉及工商职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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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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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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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金坛、平安市场建设,打击传销,110联动转办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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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科
经检大队
公平交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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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防俊
陆永良
徐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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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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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发展
创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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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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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新
成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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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三年翻番、跨越发展”目标,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能,结合“常州我一流”、创先争优两大主题实践活动等载体,积极创新工作、创新机制、创新举措,年底申报一项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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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创先争优”考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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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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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科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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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
宋志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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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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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争先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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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国家部委或省级、常州市委市政府荣誉,牵头配合部门每项分别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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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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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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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为加分项目,工作突破最高不超过5分,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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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科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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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
宋志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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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工作被国家、国家部委或省级报刊头版录用的,被以上媒体刊物或杂志以经验形式宣传推广的,受省、常州市主要领导批示的,分别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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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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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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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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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工作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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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考核标准按照《2011年金坛市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考核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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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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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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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加大干部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规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深化“三集中、三到位”,规范行政行为,开展优质项目创建,深化重点科室、站所服务效能,推行重点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开展“问题解决月”活动,加强中介市场长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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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科
效能办
重点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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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
耿九平、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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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依
依依法行政制度执行
党纪政纪刑事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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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全程代办、联审联办、限时办结、否定报备、重点工业建设项目竣工集中验收、按照下限标准收费、企业一般违法违规行为首违不罚、八项禁令等制度。加大投诉处理力度,未按要求办理投诉的,一件次扣0.5分;投诉被查实的,一件次扣1分,涉企投诉被查实的,一件次扣1.5分(扣分不封顶)。具体考核标准按照《2011年金坛市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考核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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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办
法制办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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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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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诉处理按照“科学发展、创新服务”工作考核中规定的分值据实扣分。(优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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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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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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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按要求落实“首问负责”、“全程代办”、 “联审联办”、“预约(延时)服务”、“限时办结”、“否定报备”、“重点工业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等制度的一件次扣4分。(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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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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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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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按要求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规定的,一件次扣4分。(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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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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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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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擅立收费项目的一件次扣4分;未按要求落实“按照下限标准收费”、“工业建设项目扎口收费”、“企业缴费登记”等制度的一件次扣4分。(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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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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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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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按要求落实“企业宁静生产(经营)日”、“常规检查年内不超过一次”、“企业一般违法违规行为首违不罚”等制度的一件次扣4分。(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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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科
公平交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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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防俊
徐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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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未按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全程说理”、“一事三卡”等制度的扣4分。(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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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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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防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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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未按要求落实“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监督机制的扣4分。(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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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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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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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违反“八项禁令”、“厉行节约”等机关作风建设规定的一人次扣4分,未按规定处理的一件次扣4分。(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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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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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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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未按要求落实“公开承诺”等制度的扣4分。(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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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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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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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未认真执行中央、省、市相关政策的一件次扣4分。(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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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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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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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出现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的行为一件次扣4分。(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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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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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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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未按要求参加市委、市政府会议的一人次扣2分。(优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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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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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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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的一件次扣4分。(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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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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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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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对国家、集体资金投入的项目,监管不力出现问题的一件次扣4分。(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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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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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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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有关文件精神被中央、省、常州市级主流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或有关单位通报批评的,一件次分别扣8分、6分、4分。(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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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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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九平
各有关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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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确认违法的一件次扣8分、被变更或撤销的一件次扣4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未出庭的一件次扣4分。(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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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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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防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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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其它未落实依法行政和软环境建设制度规定的,一件次扣4分。(优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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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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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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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工作人员、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和刑事处罚的责任追究。具体考核标准按照《2011年金坛市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考核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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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办
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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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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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含)以下处分的一件次扣8分,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级(含)以上处分的一件次扣12分,受到刑事处罚的一件次扣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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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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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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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含)以下处分的一件次扣4分,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级(含)以上处分的一件次扣8分,受到刑事处罚的一件次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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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下属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级(含)以上处分的一件次扣4分,受到刑事处罚的一件次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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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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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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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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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考核标准按照《2011年金坛市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考核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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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办
机关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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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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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套班子领导、各镇(区)和市级机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评议分的权重为30%;企业代表评议分的权重为30%;市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分的权重为20%;市、镇、村(社区)基层代表评议分的权重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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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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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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