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全省工商系统“党徽耀红盾”系列活动精神,积极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全力推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创先争优,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和党的十八大召开。结合常州工商系统“科学发展争一流”和我市“能力作风建设深化年”等各项专题活动的部署,决定在全局组织开展“创建红盾示范岗、创造一流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双创”),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局深化“三型工商”建设以及常州工商系统“忠诚、勤廉、效能、和谐”的新时期核心价值观要求,以开展“党徽耀红盾”和“科学发展争一流”等系列活动为载体, 充分发挥全系统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在提升工商机关的服务效能、监管效能和管理效能上下功夫,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工商部门的管理更人性、服务更贴心、办事更便利,真正将“创建红盾示范岗、创造一流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经济助推工程和社会和谐工程,以此来塑造工商机关创先争优的行业形象。
二、创建目标
以“群众满意”为总目标,按照“创建红盾示范岗、创造一流新业绩”的活动要求,通过开展“星级红盾示范岗”创建,努力把局机关重点科室建设成“红盾服务创业示范岗”、“红盾品牌培育示范岗”、“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和“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通过推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 和“星级基层站所”创建,努力把各基层工商分局建设成“发展富民的通道”、“服务利民的窗口”、“执法为民的阵地”、“维权便民的平台”和“红盾爱民的品牌”,以此来在全系统积极营造“科学发展争一流、履职尽责当先锋”的浓厚氛围。
三、主要内容(具体任务见分解表)
1.创建“红盾服务创业示范岗”,以更加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服务让创业者满意。在服务制度上,全面实现“四统一、六公开”,即统一登记程序、统一收件标准、统一审查要求、统一公示内容,公开登记法律依据、公开提交材料规范、公开登记办事流程、公开登记收费标准、公开党员身份、公开业务监督电话;在服务方式上,要全面实行“一次清、一口明”,凡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法定期限内一次办理完毕,手续不全的,第一位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必须一次讲清需补办的事项,不能办理的也应耐心准确解释清楚。
2.创建“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以更加及时有效的维权服务让消费者满意。把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不断深化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深入推进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确保“一会两站”(基层消协分会、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在农村村镇和城市社区实现全覆盖。12315热线要实行24小时服务,对受理的申诉、举报件,在24小时内分流到承办部门处理,符合受理程序规定,能当天解决的要当天解决,当天解决不了的,要在30个工作日内解决(需立案调查或送检取证的除外),确保处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3.创建“红盾品牌培育示范岗”,以更加主动深入的商标服务让企业满意。把深入实施商标战略作为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大力开展“商标战略进基层进企业”专项活动,组织开展3期企业商标战略专题培训,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企业品牌管理师培训。力争到2012年底全市新增国内注册商标1000件,国际注册商标3件;新创驰名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2-3件;新增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1个。同时,确保实现企业商标投诉答复率100%和商标行政案件当年处理率90%以上。
4.创建“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以更加扎实有力的惠农服务让农民群众满意。深入组织实施农村市场主体孵化、市场体系优化、市场环境净化“三大工程”,力争农村经纪人、农村经纪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总量在常州工商系统保持领先地位。到2012年底,全市农资连锁经营网点达到全部农资经营网点的80 %以上,全市有20个以上县级农资经营示范店,有8—10个以上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和3—5个以上省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同时,加大“红盾护农”力度,确保农资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农资商品质量申(投)诉的处理率达到100%,满意率95%以上。
三、实施步骤
1.启动部署阶段(2011年一季度)。机关各科室和各基层分局要根据市局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紧密联系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在此期间,各基层分局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明确“双创”目标措施,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各执法监管和服务窗口要通过各种形式公开岗位职责规范、党员形象标识,坚持挂牌上岗,亮出党员身份,增强党员“双创”意识。
2.集中推进阶段(2011年二季度至2012年二季度)。各基层分局要坚持将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作为重点贯彻活动始终。要对照“双创”活动方案,深入开展“三走进、三服务”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围绕企业和群众所需所盼,每年列出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的具体项目,面向社会公示,确保各项“示范岗”创建举措落实到位。同时,市局各条线科室要适时总结和推广基层先进经验,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增强活动实效。市局创先争优办将不定期地通过汇报交流、现场观摩和检查指导等多种形式推动,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3.总结评比阶段(2012年三季度)。机关各相关科室要认真总结“双创”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形成制度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市局将认真开展“红盾服务创业示范岗”、“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红盾品牌培育示范岗”和“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评选活动,并于党的十八大前组织对各有关条线和各基层分局的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基层分局和机关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双创”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我局开展“党徽耀红盾”,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的一项重要抓手来切实加强领导。经市局党组研究,这项活动在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由人教科总牵头。其中创建“红盾服务创业示范岗”由登记注册科牵头,监管一科和市个私协会参与;创建“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由消保科牵头,消协参与;创建“红盾品牌培育示范岗”由监管二科负责;创建“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由市场合同科牵头,登记注册科和公平交易科(经检大队)参与。各基层分局也都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基层分局和机关各科室要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并充分利用网络、简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迅速投身到“双创”活动中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要加强典型宣传,大力宣传主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努力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3.贴近实际,务求实效。各基层分局和机关各科室要针对本单位、本条线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找准开展主题活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坚持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积极参与、有利于活动取得实效的原则,科学设计、合理安排主题活动方式和载体,努力使各项措施切实可行、行之有效。局效能办要切实加强对主题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推动主题活动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附:金坛工商局“创建红盾示范岗、创造一流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任务分解表
金坛局“创建红盾示范岗、创造一流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任务分解表
创建栏目
及挂钩领导
|
落 实
项 目
|
工 作
内 容
|
时 间
进 度
|
责 任
科 室
|
配 合
部 门
|
重点突
破单位
|
创建“红盾服务创业示范岗”
(万冬平)
|
推行“五类指导”打造专业服务品牌
|
1.编印和发放《如何创办您的企业》、《企业登记策略运用指南》、《照后提醒书》和《各类登记须知》。
|
6月底前
|
登记注册科
|
各基层分局
|
|
2.促进企业连锁经营,对实行连锁经营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超过3-5家的,允许统一申请办理。
|
全过程
|
登记注册科
|
各基层分局
|
|
3.允许符合规定的企业使用独创性字号的企业申请核定无行业特征的企业名称;允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请核定行政区划后置的企业名称;对能够物理区分并为公众识别的,允许一个地址登记为多家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
|
全过程
|
登记注册科
|
各基层分局
|
|
4.在社区(或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建立“红盾服务创业示范岗”,宣传《如何创办您的企业》和《企业登记策略运用指南》等资料。
|
全过程
|
登记注册科
|
各基层分局
|
城东分局
城西分局
|
5.推进个体工商户升级企业4家以上;全力服务于企业转型升级和农村经济组织,力争组建企业集团和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各1家。
|
全过程
|
登记注册科
|
各基层分局
|
城南分局
儒林分局
朱林分局
薛埠分局
|
6.积极引导企业运用股权出资、债权出资、分立合并等措施实现业务、资产重整,完成2件股权(债权)出资,2件股权出质登记。
|
12月底完成
|
登记注册科
|
各基层分局
|
城东分局
城西分局
尧塘分局
直溪分局
|
7.企业因兼并重组办理工商登记的,无需提交货币出资比例证明;因合并分立导致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可在合并分立完成之后办理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变更登记。
|
全过程
|
登记注册科
|
各基层分局
|
|
8.积极参与拟上市企业方案论证和前期辅导,协助企业通过完善内部治理、优化股权结构、规范关联行为、引进战略投资等措施来推进上市。
|
全过程
|
登记注册科
|
各基层分局
|
|
提供“五项服务”塑造阳光登记形象
|
9.实行“六个统一”,推进窗口规范化建设,做好“亮化窗口服务”工作;坚持窗口“一门式受理”、“一站式办理”工作机制;坚持“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按照“便民、高效、规范、稳妥”的原则,逐步推行一局多点、就近受理、远程核准,使企业就近申请。
|
全过程
|
登记注册科
办公室
人教科
|
各基层分局
|
6月底城南、尧塘、薛埠;9月底前全部完成
|
10.围绕全市79项重点工业涉企登记项目建立对接服务机制,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和定点联系人机制;通过对接服务,实现信息共享和提前介入,现场办公、全程跟踪服务。
|
全过程
|
登记注册科
|
各基层分局
|
|
11.坚持“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照后提醒服务”制度,城区分局每月2-3次,农村分局每月1-2次进行上门或预约服务;登记注册科对每个领照企业实行照后提醒。
|
全过程
|
登记注册科
|
各基层分局
|
|
创建“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
(邓奋华)
|
拓宽维权渠道,建立快速通道;保证电话畅通、分流转办提速;解答准确、提升素质
|
1.加快推进12315进商场、超市、市场、企业、学校“五进”活动并授牌到位;建立消费维权和解示范街和样板分会(站)
|
9月底前
|
消费者协会
消保科
|
各消协分会
各基层分局
|
城东分局
城西分局
|
2.消协、消保科、分局要有专职(兼)人员接听与分流,确保消费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流转提速;受理、分流转办及时、登记录入准确;建立和健全投诉、举报各项管理制度;接线人员规范使用文明用语、咨询答复正确
|
全过程
|
消费者协会
消保科
|
各消协分会
各基层分局
|
|
3.加强业务培训,在提升业务水平和文明服务上下功夫
|
全过程
|
消保科
消费者协会
|
各基层分局
各消协分会
|
|
简化流程、规范运作;完善消费维权快速反应机制;公开服务承诺
|
4.坚持属地管理,不得推诿;咨询由受理人员直接解答;申诉举报严格按照登记、分流、督办、回复、归档、回访等程序处理
|
全过程
|
消保科
|
各基层分局
|
|
5.开通简易申诉绿色通道,利用三方通话,及时解决特殊消费纠纷
|
全过程
|
消保科
消费者协会
|
各基层分局
各消协分会
|
|
6.接到投诉举报,应及时派人赴现场,能当天解决的当天解决;当天不能解决的疑难、重大申诉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终结(需要立案调查或送检取证的除外);对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消费申诉处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全过程
|
消保科
消费者协会
|
各基层分局
各消协分会
|
城东分局
城西分局
|
公正执法、处置及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
7.对在投诉举报调查核实中发现经营者有违法违章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对涉及食品方面投诉举报的,应24小时内调处;做到“四个不准”:一是对涉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等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的申诉,不准只调解不查处;二是对涉及制售假冒劣质农资等坑农害农的申诉,不准只调解不查处;三是对涉及群体性申诉和社会影响恶劣的申诉,不准只调解不查处;四是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查处的案件,不准只调解不查处。
|
全过程
|
消保科
|
各基层分局
|
城东分局
城西分局
|
结合“一会两站”工作,抓好维权关口前移;结合“五进”活动,加大对企业、行业自律的行政指导;结合“放心消费”创建,积极探索构建大维权格局
|
8.加强“一会两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社会维权网络作用有力提升,“一会两站”覆盖率100%、规范达标率50%;
|
年底前
|
消费者协会
消保科
|
各消协分会
各基层分局
|
城东分局
城西分局
|
9.加强基层分局“一会两站”转来申诉的处理,除需要鉴定或双方当事人无法到场等客观因素外,应做到当天受理、当天调查、当天有结果。全力推进“五进”工作,扩大“五进”覆盖面,建立和完善“五进”工作制度和工作标准,积极指导企业做好消费纠纷的和解工作。大型商场、超市自行协商解决消费纠纷和解率达90%。发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牵头作用,推动12315指挥中心与当地政府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消费维权工作联动机制,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平台之间消费者申诉举报移送、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消费维权综合分析和消费引导功能进一步强化,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预警和消费提示,引导科学合理消费。
|
全过程
|
消保科
消费者协会
|
各基层分局
各消协分会
|
城东分局
城西分局
|
创建“红盾品牌培育示范岗”
(张 俊)
|
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商标意识和企业创牌意识,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部门联动、社会互动”的商标战略实施格局。
|
1.积极开展商标调研或建言献策,推动市政府出台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政策意见。
|
第一季度
至第二季度
|
监管二科
|
各基层分局
|
|
2.充分利用“3.15”、“4.26”及各类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商标法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
4月底前
|
监管二科
|
各基层分局
|
3.组织开展培训或邀请有关专家授课。
|
|
监管二科
|
各基层分局
|
城东分局
直溪分局
|
4.建立“党员商标注册联系点”制度,落实“三定”,即定岗、定人、定责任;
|
全年
|
监管二科
|
各基层分局
|
扩面增量,实施“商标申请注册提速”计划,年内力争商标申请量及注册量在上年基础上均递增10%。
|
5.推行“四书两帐两卡”制度,开展品牌培育服务活动。
|
|
监管二科
|
各基层分局
|
6.建立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发展进度。
|
|
监管二科
|
各基层分局
|
品牌跃升,大力培育和发展“三名”商标,力争年内成功推荐申报1一2件商标争创驰名商标;成功认定2—3件省著名商标;成功认定10—12件市知名商标。
|
7.建立“三名”商标培育数据库和发展梯队。
|
|
监管二科
|
各基层分局
|
8.全面摸底,择优推荐,搞好辅导。
|
第二季度
至第三季度
|
监管二科
|
各基层分局
|
9.开展“三名”商标问卷调查,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指导。
|
|
监管二科
|
各基层分局
|
专业保护,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力争年内辖区企业商标投诉答复率、行政案件当年处理率均达100%。
|
10.深入开展“双打”专项行动,确定本地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建立联系点。
|
全年
|
监管二科
经检大队
|
各基层分局
|
11.开展部门联动、科所联动和政企联动,依法从快打击各类假冒侵权行为。
|
|
监管二科
经检大队
|
各基层分局
|
12.建立司法、行政和企业“三位一体”的商标保护机制。
|
|
监管二科
经检大队
|
各基层分局
|
加强对区域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建设,力争年内争创市级和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各1个。
|
13.在全市相关行业商会建立“工商服务指导站”,贴近企业,及时指导产业品牌发展
|
第三季度
|
监管二科
|
各基层分局
|
14.指导产业基地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到人员、机构、场所和制度“四落实”
|
|
监管二科
|
各基层分局
|
15.引导产业基地组织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打造产业共性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
|
|
监管二科
|
各基层分局
|
|
创建“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
(邓奋华)
|
示范岗设立和规范建设
|
1.以基层工商分局设立创建示范岗,以党员干部为主体,开展创建活动。示范岗统一规范设立窗口标志、窗口公开承诺、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党员标识、监督电话等方面统一公示。
|
5月30日前
|
市场合同科
|
各基层分局
|
|
开展“五个一”活动
|
2.一次集中宣传咨询活动、一次党员集中走访活动、一次主题实践活动、一次业务技能大练兵、一次社会评议活动。做到活动形式丰富、效果明显、台账齐全。
|
10月底前
|
市场合同科
|
各基层分局
|
直溪分局
|
经纪活农
|
3.联合农林、供销社举办1-2期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村党员为主的农村经纪人培训,采取培育引导发展的方法,完成发展农民经纪人180人。
|
8月30日前
|
市场合同科
|
各基层分局
|
|
4.组建各种类型的农村经纪合作组织,全年登记一户经纪人和经纪公司。
|
9月30日前
|
市场合同科
|
登记注册科
|
|
5.各分局培育经纪能人、经纪大户和优秀经纪组织1-2个,年底拟组织“十佳经纪人”典型总结表彰大会,交流带领农民致富的经验做法,为参与“全省百强经纪人”评比活动做好准备。
|
11月底前
|
市场合同科
|
各基层分局
|
|
维权护农
|
6.联合农林、供销部门根据农时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各分局全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市场巡查。
|
全年
|
市场合同科
|
各基层分局
|
|
|
7.按时完成省局下达的农资抽查计划任务,同时,对重点农资品种组织随机抽检。
|
全年
|
市场合同科
|
经检大队
各基层分局
|
|
8.建立全市种粮大户联系台账,向全市100户种粮大户发一封公开信和建立农资企业诚信便民服务卡。
|
6月10日前
|
市场合同科
|
|
|
9.建立农资短信服务平台
|
6月底前
|
市场合同科
|
|
|
10.扶持培育农资连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农资连锁经营,实现农资连锁网点达80%,并推行农资经营网点“四统一”模式。
|
全年
|
市场合同科
|
|
|
11.联合有关部门拟制“开展农资示范店创建活动”工作意见,统一示范店标准。各分局培育推荐不少于2-3个示范店参加评选。达到县级20个以上、市级8—10个以上、省级3-5个示范店的标准。
|
10月底前
|
市场合同科
|
各基层分局
|
|
合同帮农
|
12.建立涉农消费维权援助中心,达到每个分局不少于1个,实现农资产品质量申(投)诉的处理率达到100%,满意率95%以上。
|
6月15日前
|
市场合同科
|
消费者协会
各基层分局
|
|
13.进一步深化涉农合同指导站建设,各分局建立不少于1个合同指导站,做到机构人员到位、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有效服务“三农”。
|
6月20日前
|
市场合同科
|
各基层分局
|
城西分局
|
14.建立涉农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挂钩帮扶计划,做到人员落实、具体帮扶措施落实,有针对性地为企业解决1-2个难题。
|
7月底前
|
市场合同科
|
各基层分局
|
|
15.开展合同法律法规培训,指导农户、涉农企业签订合同,各分局规范农业订单合同不少于2件,并做好涉农合同审查备案。
|
6月底前
|
市场合同科
|
各基层分局
|
|
16.积极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帮助农业生产经营者快速融资,各分局设立农村小额贷款专门窗口为涉农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者牵线搭桥,完成融资不少于1件(典型事例)。
|
10月底前
|
市场合同科
|
各基层分局
|
|
17.做好涉农企业的信用培育和发展工作,培育发展涉农信用企业不少于1家。
|
7月30日前
|
市场合同科
|
各基层分局
|
|
市场扶农
|
18.各分局根据辖区特色农产品,积极帮助涉农企业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引导农产品经营店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形式,积极推进特色农产品在外地设立专营点或进市场、进超市、进商场,提高我市特色农产品知名度。
|
9月底前
|
市场合同科
|
各基层分局
|
|
|
19.以“文明市场”、“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为载体,对我市农贸市场开展调研并提供专题报告,积极推动政府加快农村市场升级改造。
|
6月底前
|
市场合同科
|
各基层分局
|
|
备 注
|
“重点突破单位”未列出的,各基层分局均为重点突破单位;未列出时间进度的,均为全过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