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财政厅
苏商财〔2011〕263号
关于组织江苏省商务服务平台项目认定的通知
各市、县商务局、财政局、南京市投资促进委员会、省属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商务服务平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苏财规[2010]41号)(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现将申报要求明确如下:
一、各市、县商务、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精神,严格按文件要求筛选、上报商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项目。各市、县筛选“平台”项目应当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上报的各类“平台”项目一般不超过三个,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不申请。已被省有关部门认定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省科技公共服务等平台的,不再认定为商务服务平台。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按本通知附件要求申报材料,并按顺序装订。为更好地发挥商务人才培训平台的作用,各省辖市原则上按《办法》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推荐一个高等院校,并参照附件要求组织材料。
三、市、县商务局、财政局联合上报的文件分别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具体“平台”申报材料一份报省商务厅。省属有关单位的申报材料分别报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以上各项申报材料报送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的截止日期为4月15日。申报材料应当完整、清晰,所有复印的票据材料一律加盖本单位公章。省商务厅、财政厅组织专家组审核、认定各类商务服务平台。认定结果向社会公示。
请各市、县商务局、财政局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平台”项目扶持资金的申报,待平台认定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财政厅工贸处:王亚丽 025-83633100
省商务厅财务处:何剑波 025-57710059
吴 陶 025-57710055
附件:江苏省商务服务平台申报书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 商务 服务平台 认定 通知
附件:
江苏省商务服务平台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地 点:
产 业集聚区:
申 报 单 位:
共 建 单 位:
申报单位地址: 邮 编:
项目负责人: 电 话: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主 管 部 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商务厅
二○一一年制
江苏省商务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书
编写提纲
一、平台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
平台项目涉及产业或地方的优势和特色,当地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亟需解决的关键环节;简述平台项目开展服务的主要应用领域、公共服务途径方式、预期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应。简述项目对推动我省商务领域科学发展的作用意义。
二、项目承担单位情况和项目实施基础
(一)承担单位基本情况(主营业务,注册资金、在行业中地位、上年度的收支情况等);
(二)现有的服务能力、服务手段、服务业绩、研发投入、人才团队等技术优势及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等情况;
(三)近三年承担的主要服务项目及取得的主要成绩。
(四)共建和合作单位情况等。
三、项目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项目主要服务内容
(二)总体目标
(三)项目地点
(四)主要任务及考核指标
1、主要任务:服务条件和能力(仪器设备、场地、服务手段等硬件和软件);服务内容、服务量;人才引进与团队建设;体制机制(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收支保障等)。
2、境内外公共展示平台侧重展会组织效果;国际商务人才培训平台侧重培训组织效果。
3、具体考核指标。
四、规划建设中的流通追溯平台项目实施计划
(一)项目的总体设计和布局
(二)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资金来源与构成比例
(三)项目建设经费的支出预算及仪器设备添置清单
(四)项目组建的计划进度与阶段性考核指标
(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包括客座人员)
(六)申报单位及共建、合作单位意见(盖章)
(七)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及匹配经费意见(盖章)
五、已投入运营的“平台”情况
(一)项目实际运营成果
(二)项目投资规模及资本构成比例
(三)2010年投入设备、技术、软件开发等清单及金额、近三年平均运行成本
(四)运营管理、核算模式、面向产业集聚区服务的机制、开放服务的考核指标等。
附件:
1、承担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
2、合作共建的需附相关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