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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1年度农林重点工作考核自评和总结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62/2011-0007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农业农村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农发[2011]242号 发布机构 农林局
生成日期 2011-12-05 公开日期 2011-12-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1年度农林重点工作考核自评和总结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度农林重点工作考核自评和总结工作的通知
坛农发[2011]242号
为全面总结一年来的农林工作,根据年初制订的2011年度农林重点工作考核指标,我局决定近期开展考核工作。为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镇(区)按照我局下发的坛农发[2011]73号文件要求,对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逐项进行自评打分,填好《2011年度农林重点工作考核自评表》,并客观分析全年工作,规划好明年的工作思路。请各站将自评表和总结材料于1225日前报农林局办公室。
附:2011年度镇农林重点工作考核自评表
 
 
                                                O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附:         O一一年度农林重点工作考核自评表
 
              镇(盖章)
 
项目
重点内容
基数值
基本分
        
完成实绩
自评打分
1
农业
综合
经济
农业增加值
+5%
3
增幅达基数值得基本分,每低0.1个百分点,减0.1分。
 
 
 
农民人均纯收入
+10%
2
 
农民人均纯收入来自一产增收额
200元以上
3
增收额达200元以上得基本分,每少10元扣0.1分,每增10元加0.2分(作简要增收来源分析)
 
2
农产品
质量
建设
创建标准化生产基地及对辖区农业生产企业加强监管
2
2
要求基地及农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组织100%有生产过程的记录台账。无违禁投入品使用,无违禁药物残留超标,无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得基本分。如有抽检不合格产品或无档案记录的的不得分。
 
 
 
农资监管
 
2
配合完成农资监管和执法,辖区不发生假、伪、劣较大案件。
 
“三品”申报认定、外向型及农业产业化
 
5
完成“三品”申报认定3个(开发区、儒林镇各完成2个)得2分;每增加1个加2分。完成外向型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申报认定分别得2分、1分,成绩显著酌情加分。
 
镇农产品检测室正常开展工作
 
3
按市里的统一要求有专人负责检测,按照例行监测方案抽检并有检测记录可查,不规范者每项扣1分。
 
3
“三资”
投资开发农业
项目投资总额
总量1.5亿元
5
完成任务得基本分;每增加1000万元加1分 (以注册资金和局验收考核为准)。
 
 
4
粮油工作
粮食生产
 
4
全年粮食总产和水稻单产完成下达指标各得2分,每增、减1%,分别加扣0.4分(以统计局数据为准)
 
 
粮油高产增效创建
 
6
水稻万亩区(3分)和公路沿线高产村(3分)创建工作实行百分考核,达80分各得3分,考核每增减5分分别加扣0.25分,稻麦油百亩方获常州市一、二、三等奖加3分、2分、1分,万亩区获省A级加5分,不重复加分。
 
植保
 
3
宣传发动按市布置要求到位,病虫为害损失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不出现人为失误得2分,统防统治面积达80%1分。
 
 
土肥
 
3
按土肥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项目
重点内容
基数值
基本分
        
完成实绩
自评打分
5
渔业
工作
渔业生产
 
7
以河蟹产业“三个一批”建设为重点,按市里有关要求考核
 
 
渔政管理
 
3
按《渔政管理工作责任状》进行考核
 
6
农机
工作
新型农机推广、农机安全、监理等
 
12
按市里2011年相关文件考核
 
 
7
林业
工作
绿化造林、森林防火
 
6
完成绿化造林任务得3分,完成农田林网得1分,完成义务植树及四旁植树各得1分;成片造林每增100亩加1分(最多加2分),山区镇不发生森林火灾加2分。
 
 
8
科技入户工作
部、省科技入户工程
 
5
每承担一项科技入户工程并验收合格得1分,成绩显著酌情加分。
 
 
9
农民培训工作
农民培训工程等
 
4
按市有关要求考核
 
 
10
农业
信息
信息上报和网站建设
 
6
每季度不少于15条得6分,每增或减1条加或扣0.2分(常州市录用1条算2条,省录用1条算3条),新发展1个农业网站加1分。
 
 
11
生态
能源
户用沼气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管理
 
4
完成续建和新建任务,已建沼气正常使用率在97%以上,安全不出事故,完成市里下达的新建生活污水处理任务,管网配套,已建工程管理到位,正常运转。
 
 
12
园区
建设
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1
12
每镇(区)建成1个金坛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得8分,设施农业达标,得4分;园区每超1个加4分,被认定为省、常州市级别的分别加4分、2分。
 
 
附加分
1、创新奖
 
 
申报主体为农服站,取得科技成果奖(金坛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获得专利奖(实用型3分,包装2分,发明5分),最多加5分。
 
 
2、创优奖
 
 
条线工作获常州市以上条线奖励的,省、市分别加3分、2分,最多加5分(指农服站)。
 
 
 
 
 
 
 
 
 
 
填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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