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市委第十一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局系统能力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根据坛创组办发[2011]3号《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局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环保系统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真正将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
二、活动对象
1.争创群众满意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环境监察大队、市环境监测站。
2.争创群众满意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局行政服务科)。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的领导,成立局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柯建强
副组长:钱 炜
成 员:尹虹琰、顾谢军、杨年庆、郑志强、王新燕、倪友华、诸葛玮琳、靳一兵、王作海、吴耿瀚(联络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四、活动目标
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实际,以服务群众、密切党群关系为重点,以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为关键,以激发争创动力、建立长效机制为根本,围绕“能力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要求,统筹整合资源,丰富活动内涵,在创新活动方式上下功夫,增强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效性。
五、活动内容
1.公开服务承诺。各参加对象要根据科室职能和岗位特点,制定服务承诺,通过公开承诺内容,挂牌上岗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参与创建申报“常州我一流”项目。要利用《今日金坛》、金坛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对服务承诺和申报的“常州我一流”项目予以公示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2.强化服务能力。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充分利用“道德讲堂”,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职业道德和思想作风建设。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抽调年轻干部到重点难点热点一线锻炼,不断增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水平和工作技能,提高服务基层能力。
3.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公开办事程序,落实便民措施,兑现服务承诺。通过参加星级服务科室评比、“双百行动”等活动,全面开展服务竞赛,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准,争取涌现出一批岗位明星和业务标兵。
4.评议服务成效。将通过领导点评与群众评议的方式对服务承诺情况开展评诺,适时全局人员以及服务对象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作为考核评先、表彰奖励的依据。
六、活动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3月25日前)。根据统一部署,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序进度、工作责任。各创建单位结合科室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通过自上而下层层动员,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集中推进阶段(2011年4月至2012年6月)。要明确争创主题和制定具体争创目标,开展有特色的争创活动。科室负责人要在科室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建立窗口服务科室联系点,及时点评,总结经验,指导工作,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3.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9月前)。及时将主题活动开展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做好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和评议表彰工作。同时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局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七、活动要求
1.坚持分类指导。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落实推进措施,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局班子成员要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指导,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整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2.坚持党群共建。主动对接,坚持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以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3.坚持典型示范。及时总结争创活动的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在全局系统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并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比学赶帮、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4.坚持注重实效。注重把握活动的进度和节奏,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常抓不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把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体现到推动工作上来,真正让局工作人员受教育、工作上水平、群众得实惠。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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