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统计局、局各科室: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国家统计局第9号令)的有关规定,和省统计局《关于做好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任务
1、换发证人员:目前持有的《统计执法检查证》有效期至2012年6月底。为了提高持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规范执法行为,根据省局要求,决定利用换发证之际,对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全面开展一次统计法制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换发《统计执法检查证》。
2、核发证人员:根据国家规定,新增加的统计执法检查员必须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申领《统计执法检查证》。
二、组织方式
培训和考务工作由金坛市局负责、常州市统计局法规处负责监考工作。
三、培训内容
依法行政基础知识和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统计执法理论与实践,统计执法程序、技能、文书制作等。
四、培训安排
1、相关培训和考前辅导。
2、集中考试(开卷独立完成)。
五、培训时间、地点
2011年11月10日(星期四)下午2:30,时间半天;金坛市委党校一楼东面教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统计执法检查证换、核发证人员名单
陈生才、丁建新、鲍志建、李剑和、刘丁如、李卫平、
戴晓静、陈坤英、杭 青、史悦平、范留洪、强尔粉、
祁国生、刘春龙、史燕云、蔡夕凤、许小云、邹晓君、
曹金霞、范月霞、徐晓雪、汤 浩、谢晶晶、段宁洲、
姚 振、徐国卫、严 波、蒋 开、顾 展、胥燕娟、
储玉峰、丁剑平、荆立梅、叶 丹、史燕云、徐为民、
刘伟娟、顾学平、王菊芳、管林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