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统计站、局各科室:
现将《金坛市统计局“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附:《金坛市统计局“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金坛市统计局“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为认真组织开展我市第六个五年统计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下简称统计“六五”普法),根据上级统计部门和市普法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十二五”时期统计事业发展和改革的主要目标任务,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广泛宣传统计法、保密法和依法统计的基本要求,努力提高统计队伍的法律素养和全社会的统计法制观念,为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统计事业发展和改革目标,结合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统计行风建设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工作,服务统计改革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统计科学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统计“六五”普法与统计业务工作、统计服务结合起来,在工作中宣传,在服务中宣传,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维护好、实现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统计“六五”普法的重点内容和形式,切实增强针对性,着力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人员和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4、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统计“六五”普法与推进依法统计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统计,在依法统计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普治并重,共同推进。
5、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适应新时期普法工作的新特点和统计工作的新形势,更新理念,创新方法,拓展领域,完善机制,切实提高统计“六五”普法的实效性。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围绕“十二五”打造“五个金坛”((实力金坛、创新金坛、宜居金坛、人文金坛、和谐金坛)建设发展大局,巩固“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成果,推进“六五”普法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提高各镇(区)、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提升广大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提高统计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并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重视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者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统计队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3、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保密法。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与理想信念、忠诚教育、纪律教育相结合,加强涉密人员上岗、在岗和离岗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履行保密职责。解说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努力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推动统计活动参与者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保障全市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4、深入推进统计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统计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阳光权力运行机制,提高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一)普法对象
金坛市行政区域内一切与政府统计活动有关的人员,包括各镇(区)统计站、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人员,政府统计工作人员,负有报送统计资料义务的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
(二)普法要求
1、重点抓好领导人员学法用法。各镇(区)、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人员要按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要求,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统计知识,明确自身在组织领导统计工作中的职责,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依法设立统计机构、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统计人员,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为贯彻执行统计法、保障统计工作正常开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创造有利条件。要积极推动将统计法纳入党校等各类学习班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培训内容,通过领导干部培训班,举办统计法制讲座,发送统计法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统计“六五”普法期间,要对各镇(区)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进行至少一次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
2、扎实推进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政府统计工作人员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和依法行政理论,不断增强统计法治理念,把统计法的各项规定作为行动指南。通过学习宣传,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坚守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底线。增强责任意识,将推进“三个提高”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增强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增强保密意识,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要把统计法列入新任干部任职培训的学习内容。要采取举办法制讲座、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坚持统计“六五”普法与统计岗位知识培训相结合,把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确保每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
3、切实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要建立健全统计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定期轮训制度,进一步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执法人员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统计执法人员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提高依法执法、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4、大力抓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通过统计“六五”普法,使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统计调查工作。要紧密围绕普查、常规调查等工作任务,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持续不断地进行统计“六五”普法,把统计“六五”普法融入统计工作的全过程,使统计调查过程成为普法过程。对“三上企业”统计人员的普法工作,要着力提高其配合推进企业一套表制度、联网直报的自觉性、主动性。统计“六五”普法期间,要通过以会代训、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多种方式,每年对“三上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一次统计法制培训。
5、加大面向社会公众的法律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广泛深入进行统计“六五”普法,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和统计调查工作的了解,提高对统计调查工作的支持配合程度,增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要充分利用统计法律法规的颁布日、修订日、实施日等时机,以及每年的12月上旬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旬,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传媒的同时,进一步发挥网络、手机、电子显示屏、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在线学习等新兴传媒的作用,建立较为固定的统计“六五”普法栏目,创新普法手段,提高宣传效果。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统计“六五”普法工作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1月底前)
1、成立统计普法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全市统计“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金坛市统计“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制科),负责全市统计“六五”普法日常工作。各镇(区)统计站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统计“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2、认真制定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各镇(区)统计站要根据全市“六五”普法统一部署和本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并于2011年11月底前报市统计局办公室。
3、积极争取当地普法部门的支持。要按照《国家统计局、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要求,积极争取将学习宣传统计法纳入我市“六五”普法内容之一。
4、积极做好统计普法材料征订工作。要积极做好我市统计“六五”普法教材的征订工作,我局还将自行编写统计“六五”普法教材下发基层单位。
5、全面启动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要认真做好我市统计“六五”普法宣传发动工作,在认真抓好统计“五五”普法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及时启动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努力实现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良好开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二季度)
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要根据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每年度统计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强化保障措施,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
2、建立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要根据统计“六五”普法任务的需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六五”普法日常工作。各镇(区)统计站要确保本单位至少有一名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按期参加政府统计机构组织的培训。
3、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针对不同统计普法对象的特点和需求,设计不同的宣传内容和形式,创新方法,注重实效,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4、做好中期检查督导。我局将在2013年对各镇(区)开展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督导,查找不足,改进提高,扎实推进我市统计“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
2015年8月份各镇(区)统计站要完成对本单位的统计“六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我局将进行检查验收工作,并在此检查验收的基础上,接受上级的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实施统计“六五”普法工作作为“十二五”时期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实推进。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及时了解和掌握统计“六五”普法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研究,找准统计“六五”普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组织指导。
(二)完善保障措施。要加大对普法工作的投入,将普法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并提供必要的宣传设备。要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充实普法骨干队伍,努力形成统计“六五”普法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推动统计“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抓好协调配合。要加强协调,积极争取组织、宣传、人事、党校、法制和普法等职能部门的支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共同推进统计“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合力。
(四)注重普法实效。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要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把开展统计“六五”普法贯穿各项统计工作的全过程,要把开展统计“六五”普法与统计督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与统计行风建设相结合,确保统计“六五”普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强化检查考核。要加强对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方法,健全激励机制,把统计“六五”普法工作纳入统计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年度和专项考核,表彰奖励先进,确保我市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圆满完成,再创佳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