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统计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做好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而未持统计从业资格证的统计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11年6月1日—7月15日。
三、 报名所需材料及费用: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3、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4、教材费及考试辅导费用400元/人。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属地原则,各有关单位人员到所属镇统计站报名,由镇统计站把报名材料及费用统一交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2822321。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