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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实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959/2011-0001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动态信息 统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统发〔2010〕第12号 发布机构 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11-03-25 公开日期 2011-05-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实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的通知
 
关于实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的通知
坛统发〔2010〕第12号

 

各镇、开发区统计站,局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局关于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精神,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推进,取得预期的效果,决定实行“基层基础建设”领导责任制,负责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实施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1、领导小组组长周新生全面负责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听取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情况汇报;对涉及双基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制订方案,并督促落实。
     2、领导小组每位副组长负责二个镇(区):陈生才(金城镇、朱林镇)、丁建新(薛埠镇、直溪镇)、李卫平(尧塘镇、儒林镇)、史悦平(开发区、指前镇)。按照《常州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意见》精神,对照要求,组织实施双基建设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抄报: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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