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统计站:
现将《金坛市各镇(区)统计分析、统计信息考核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金坛市各镇(区)统计分析和统计信息考核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分析和统计信息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推动全市统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目标任务
统计分析、信息考核对象为各镇(区)统计站。各镇(区)统计分析全年基本任务5篇:农业1篇、工业1篇、投资1篇、三产1篇、其它1篇。统计信息全年基本任务5篇。
二、考核内容
对各镇(区)考核内容为统计分析(包括调研报告)、统计信息(包括工作动态和经济信息)。
统计分析主要指国民经济各行业季度、年度运行综合性分析,各专项调查、大型普查全面分析等。
调研报告主要指通过在对本地区和社会事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人口就业、“三农”问题、财政金融、工业经济、城市建设、小康建设和社会热点问题等重点工作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撰写的具有宏观分析和指导建议的报告等。
工作动态主要指各级领导对统计工作的指示、要求,对分析、报告的批示,以及统计业务工作的开展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进展情况、统计创新情况、统计服务情况及其他有价值的信息。
经济信息主要指围绕上级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的各类调查研究成果;国民经济各行业月、季、年度运行情况的简析;重大工作任务进展落实情况;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重要产业带、重点行业和主要产品信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需提请党政领导重视和解决的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对社会焦点、热点问题的具体反映,民生诉求的表达等方面的信息。
三、 上报办法
所有的统计分析、统计信息数据、文字要准确无误,上报及时,经分管领导签发后方可发表。
撰写的统计分析、信息根据内容报送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审核并经分管领导签发后报办公室扎口管理。为增加评比工作的透明度,及时了解目标完成进度,办公室每季度将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四、计分方法
统计分析、统计信息基本分各占50分。
超额完成一篇分析加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缺一篇分析扣5分。超额完成一篇信息加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缺一篇信息扣2分。
统计分析被常州市网录用每篇加2分,被省网录用每篇加5分,被国家网录用每篇加8分,统计分析在金坛市级综合刊物发表或获奖的,每篇加2分;在常州市级刊物发表或获奖的,每篇加5分;在省级刊物发表或获奖的,每篇加8分;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或获奖的,每篇加10分;统计分析获金坛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每篇加8分。
统计信息被常州市网录用每篇加1分,被省网录用每篇加3分,被国家网录用每篇加5分,统计信息在金坛市级综合刊物发表或获奖的,每篇加1分;在常州市级刊物发表或获奖的,每篇加3分;在省级刊物发表或获奖的,每篇加5分;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或获奖的,每篇加8分;统计信息获金坛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每篇加5分。
同时在多级刊物或网络上发表的,以最高级别刊物或网络发表情况加分,不重复加分。
五、考核评比
年终将根据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奖惩,统计分析、统计信息完成年度基本任务奖励1000元。根据考核得分评出全市前三名。第一名奖励2000元,第二名奖励1500元,第三名奖励 1000元。未完成年度统计分析、信息任务量的镇(区)年终不得参加评优。
六、本考核实施办法由金坛市统计局负责解释,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