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科室:
现将《金坛市统计局统计信息考核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金坛市统计局统计信息考核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信息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现参照常州市考核任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总体要求
考核对象为局各科室,以日历年为考核期,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局办公室定期向各科室通报统计信息的上报和录用情况。统计信息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与奖励。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一)考核内容
纳入统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的信息,包括工作动态和经济信息:
工作动态主要指各级领导对统计工作的指示、要求,对分析、报告的批示,以及统计业务工作的开展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进展情况、统计创新情况、统计服务情况等及其他有价值的信息。
经济信息主要指围绕上级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的各类调查研究成果;国民经济各行业月、季、年度运行情况的简析;重大工作任务进展落实情况;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重要产业带、重点行业和主要产品信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需提请党政领导重视和解决的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对社会焦点、热点问题的具体反映,民生诉求的表达等方面的信息。
(二)格式规范(10分)
各科室工作情况类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发后报办公室统一扎口。各专业在报表数据定案后2个工作日内,简要分析全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阶段性情况和特点,撰写经济信息经分管领导签发后报综合科扎口管理。统计信息报送需采用统一格式(统一格式下发给各科室)。格式规范得基本分10分,如有一次不符合规范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三)信息任务完成情况(40分)
各科室年度统计信息工作计划为:
办公室15条;综合科10条;工业科10条;农业科10条;服务业科10条。
完成基本任务得30分,超额信息每条加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四)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和完整性(15分)
统计信息强调时效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在信息工作中,要及时捕捉和反映倾向性、苗头性的动态信息,努力提高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失实、不失密。新闻、公示公告等时效性较强的信息必须在24小时以内报送。重视信息工作,及时组织上报且内容完整得基本分15分,不符合上述要求酌情扣分。
(五)信息上报的质量与录用情况(35分)
各科室应切实提高信息报送质量,上报信息必须做到言简意赅,表述准确,中心突出,观点明确,数据引用无差错。基本分10分。
各科室报送信息被常州市网录用每条得0.5分,被省网录用每条得3分,被国家网录用每条得6分,总得分不超过25分。
同时在多级网络上发表的,以最高级别网络发表情况加分,不重复加分。
三、考核评比
年终将根据考核得分,评出科室前三名。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800元,第三名奖励 600元。未完成年度工作量的科室成员年终不得参加评优,并每人扣200元。
四、本考核实施细则由金坛市统计局负责解释,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