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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10X/2011-00030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11〕173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1-11-16 公开日期 2011-12-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坛公局〔2011〕173号

  为深化“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决定今年11—12月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全市公安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教育实施方案

  按照公安部、省厅关于“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市局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组织广大民警、职工和辅警认真学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和党纪条规,剖析典型案件教训,增强纪律意识,着力解决党性观念、工作作风、规范执法和执行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升全市公安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水平,为深化“民生警务”,推动全市公安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发展提供思想、组织和纪律保障。

  二、目标任务

  这次专项教育的总体要求是: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职工和辅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忠诚、奉献、务实、创新”的江苏公安精神为激励,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加强作风建设,提升队伍形象。重点要在四个方面取得实效。

  (一)增强纪律观念。通过专项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职工和辅警强化纪律意识,注重作风养成,努力形成以纪律规范行为、按制度管人办事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的发生,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二)促进规范执法。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认真解决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方式不文明,特别是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问题,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积极回应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在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落实服务举措,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四)加强廉洁自律。健全反腐倡廉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三、方法步骤

  全市公安机关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各单位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一)认真学习,武装思想。把深入学习作为这次专项教育的首要任务,以支部(总支)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讲座辅导与讨论交流相结合、以会代训与以考促学相结合等形式,组织广大民警、职工和辅警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部党委扩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认真学习《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以及“五条禁令”、规范执法等法规制度,引导广大民警、职工和辅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筑牢遵章守纪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警示教育,深化认识。注重发挥警示教育的独特作用,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增强教育效果。11月下旬,市局将邀请市检察院的领导同志宣讲预防公安民警、职工和辅警违法犯罪方面的课题,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警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12月中旬,市局将组织全体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各单位可结合队伍建设实际,采取邀请市纪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办案人员讲课作报告、组织听取监狱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或旁听庭审、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剖析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件等形式,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并组织座谈讨论。专项教育期间,省厅还将印发《纪律条令》宣传读本和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汇编,各单位要组织广大民警、职工和辅警认真学习讨论。

  (三)结合实际,查摆问题。各单位要结合日常队伍管理、群众信访投诉、上级明查暗访,以及“大走访”开门评警、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征集到的群众意见,组织广大民警、职工和辅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纪律作风实际,认真开展“四查”。即查思想,重点检查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服务大局意识是否牢固,组织纪律观念是否坚强;查执法,重点检查执法为民思想是否根植,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效果是否统一;查作风,重点检查服务意识是否增强,履行职责是否到位,工作绩效是否公认;查廉行,重点检查廉洁自律意识是否提高,廉洁从警制度是否落实,廉洁自律形象是否过硬。党员领导干部还应对照《廉政准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四)落实整改,健全机制。各单位要通过排查,全面梳理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剖析原因,查找教训,区别不同情况,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属于自身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制定具体整改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对属于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要逐级报告,提出建议。同时,要按照省厅即将下发的《关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长效教育、权力监控、风险防范、纠风治乱、查案惩处、检查考评“六个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报告于12月20日前报至市局纪律作风专项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是市局党委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带好队伍、推进工作、进一步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有力抓手。市局成立由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单骏初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严月林、副政委兼纪委书记赵鹏为副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为小组成员的纪律作风专项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纪委,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对照检查,又要切实加强具体指导,强化落实,确保人人参加学习、个个受到教育。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的重要意义和专项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新成效。要注重内外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搞好专项教育的学习交流、进展交流、成效交流,营造讲学习、讲法纪、讲作风的良好氛围。市局将在纪委网页上开辟专栏,刊载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和做法成效,加强面上指导。

  (三)重点督导,推动落实。按照上级公安机关专项教育工作方案要求,市局党委成员将直接参与和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点的学习、教育、查摆、整改等各项活动。局纪检监察和督察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适时组织检查,及时了解专项教育进展情况。市局明确各单位的教导员(没有教导员的单位则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教育,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各单位开展情况必须有明确的会议记载和相关台账记录,12月下旬,省厅和常州市局将对我局推动专项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统筹结合,促进工作。各单位要围绕专项教育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把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公安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公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规划明年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创新教育方法,丰富教育内容,增强专项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确保纪律作风专项教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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