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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暨实战大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10X/2011-0002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11〕113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1-06-27 公开日期 2011-08-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暨实战大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暨实战大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坛公局〔2011〕113号

  现将《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暨实战大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暨实战大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公安部《2011年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大培训工作方案》、省厅《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执法暨实战大培训工作的通知》和《2011年度全市公安机关教育训练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当前公安执法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为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执法水平和实战能力,市局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以提高全体民警执法、警务实战、信息化应用等“三大技能”为重点的执法暨实战大培训活动。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公安局长单骏初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市局各有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工室,由政工室主任宋秀芳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

  二、培训对象

  以派出所、治安、交巡警、刑侦等基层所队领导和一线骨干民警为重点,年内基本轮训一遍。参加2011年“司升督”警衔晋升暨实战技能培训的民警可以免训。

  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含主持工作的副所长、副教导员)以及各单位的法制员参加上级公安机关组织的轮训。

  三、培训形式

  采取脱产集中封闭式培训形式,每期培训时间15天。

  四、培训内容

  (一)培训内容及时间

  1.执法技能。培训时间2天,主要学习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理解与适用,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大纲》规定的各警种执法办案所需的专业法律,执法执勤中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解析等。

  2.警务实战技能。培训时间10天,以公安部组织编写的《公安民警警械武器训练与考核大纲》、《公安民警警械武器使用训练教程》和省厅组织编写的《警务实战训练与应用教程》为重点教材,主要学习警务实战法律法规、防卫控制、搜身带离、警械武器使用、警务战术、现场急救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并利用早操和课余时间开展体能训练。

  3.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时间3天,主要学习公安部组织编写的《公安信息化建设基础教程》、《公安信息化应用技能训练教程》和《公安信息化应用手册》所规定的相关知识和“大平台”应用技能。

  (二)培训教官

  警务实战技能培训由参加过省厅、市局专门培训的兼职教官和市局实战技能教官团成员为主。各单位要选拔本单位的小教员,参加市局组织的小教员培训班,负责本单位的教学、组训工作。

  五、工作步骤

  “大培训”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7月)。制定具体培训实施计划方案,明确时序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动员部署;选拔优秀骨干民警参加省厅举办的实战教官培训班。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至10月)。以派出所以及治安、交巡警、刑侦等警种为单位,分期分批组织民警开展执法暨实战轮训。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局组织兼职教官深入各单位进行巡回辅导、考核,每周定期开设“小灶”,为民警进行问诊式培训辅导。

  (四)工作总结阶段(12月)。由市局政工室牵头,会同纪委、督察通过多种形式,督促检查“大培训”任务落实情况,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抽调业务骨干进行强化训练,参加上级公安机关组织的比武竞赛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分级施训。市局政工室牵头负责全市大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网警大队负责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法制室负责执法技能培训;治安、交巡警、刑警等警种部门负责本部门、本警种专业技能培训班的组织协调。

  (二)统筹兼顾,轮值轮训。“大培训”将连续滚动开班,基层一线单位要根据培训轮次的要求,科学安排,统筹兼顾,确保“培训有成效,工作有推进”。轮训班将按照公安部“轮值轮训、战训合一”的要求,将轮训学员做为市局一支重要应急机动力量,在培训期间随时参与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事件和大型安保工作。

  (三)因地制宜,科学布训。根据培训学校场地和规模条件,拟安排8-10期培训班,每期培训班人数将控制在40人左右,近三年以来未参加轮训轮值培训的年轻民警优先进行培训。

  (四)严格管理,以考强训。“大培训”将统一采用军事化管理,培训期间学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对请假超过1天的学员或没能通过单元考核的学员,一律不得签发结业证。对违反培训纪律的学员一

  律予以纪律处理,并通报所在单位。对训练科目和警体达标项目都将进行严格的考核测试,确保参训民警人人受教育、个个有提高。

  (五)注重总结,信息促训。各单位、部门要及时总结“大培训”工作的经验做法,上报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并通过培训注意发现、培养一批业务精湛、技能过硬的尖子民警。市局政工室将在“政工动态”、“经验交流”中及时发布单位培训信息,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督导抓好培训任务的落实,确保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暨实战大培训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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