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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1年度河道占用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70/2011-0005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水利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水字〔2011〕109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1-08-31 公开日期 2011-09-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1年度河道占用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度河道占用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坛水字〔2011〕109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河道工程的完整和完好,确保防洪安全及河势稳定,维护我市良好的水事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在我市范围内开展河道占用证年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书面审查和现场核实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水利站组织辖区涉河建设项目单位填写《涉河建设项目年度检查表》,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阶段:市水利局组织人员对各镇及有关单位的涉河建设项目《河道工程占用证》进行年审。
二、检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领取《江苏省河道工程占用证》的单位和个人。
三、检查内容
1、河道工程占用基本情况;
2、岸线(面积)占用费征收情况;
3、河道工程占用改扩建情况及手续、批文执行等相关事项;
4、各水利站河道岸线占用、排污口设置情况的台账资料。
四、年审所需提供的材料:
1、《江苏省河道工程占用证》正本;
2、年审申请书;
3、涉河建设项目年度检查表(上面必须由水利站填写涉河建设项目目前的占用位置、长度(面积)、用途是否有变更,水利站是否同意该建设单位(个人)年审,并加盖公章);
42011年度河道占用费收缴发票(2011年度河道占用费未缴纳单位不予年审);
五、时间安排
(一)2011912011916,各水利站对辖区涉河建设项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二)20119192011930,市水利局组织人员对各镇及有关单位的涉河建设项目《河道工程占用证》进行年审。
六、检查要求
1、各水利站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工作。
2、对未按许可批文要求建设的或未足额征缴岸线费得持证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持证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并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
各水利站接本通知后,请认真贯彻执行,及时通知各占用单位(个人)于各辖区水利站集中年审。
 
 
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河道占用证  年审  通知                     
金坛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1年8月26印发
  对:张                             共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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