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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70/2011-0001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水利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水字〔2011〕34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1-03-16 公开日期 2011-04-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坛水字〔2011〕34号

  机关各科室、基层各站所:

  今年3月22日是第十九届“世界水日”,3月22日—28日是第二十四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今年“世界水日”的主题是“城市用水:应对都市化挑战”。水利部确定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严格管理水资源、推进水利新跨越”。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宣传纪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大力宣传水利政策法规,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水利普法依法治理,为推进水利现代化、实现水利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围绕主题,加大宣传力度

  各站所要围绕“严格管理水资源、推进水利新跨越”这一主题,结合当前水利工作的重点和各站实际情况,以中共中央及省委1号文件为契机,以宣传安全水利、资源水利、环境水利、民生水利、节水型社会建设为重要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力求形式创新,注重实效。要注重宣传效果,突出推进水利新跨越,切实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防洪意识、节水减污意识、水工程保护意识和水法治意识。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站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围绕主题,制定宣传方案,落实宣传经费,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实效。各镇(区)水利站在主要镇、街道悬挂横幅标语不得少于10条。结合各镇实际组织一项专项执法检查。

  请各站所于4月5日前将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情况汇总后,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局水政监察大队。

  201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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