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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金坛市交通运输局2011-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967/2011-0002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交通运输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交运办〔2011〕54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11-11-25 公开日期 2011-11-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金坛市交通运输局2011-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坛市交通运输局2011-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坛交运办〔2011〕54号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1-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为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广泛深入宣传学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进程,局制定了《金坛市交通运输局2011-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现予印发,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金坛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1-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

  二О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金坛市交通运输局2011-2015

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广泛深入宣传学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进程,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两个率先”工作大局、推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法治金坛进程中的重大作用,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1-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现就实施“六五”全市交通运输普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金坛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金坛建设进程,为全市经济社会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的基本要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交,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保障和促进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

紧密结合我省交通运输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交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基本法律和交通运输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公务员的法治理念,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诚实守法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能力;进一步向社会普及交通运输法律知识,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法治国,必须始终坚持对宪法知识的学习宣传。要进一步通过学习宪法和法律,努力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要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金坛建设纲要》,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推进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努力提高交通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充分发挥法律在交通运输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2、深入学习宣传与交通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公路法》、《港口法》等规范交通建设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的有序发展。加强《道路运输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规范运输市场秩序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交通运输市场诚信机制的建立。要进一步宣传《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加强收费公路监管,规范公路收费。要加大新出台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新修改的《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的学习宣传力度,做好公路、水路安全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3、深入开展廉政法制宣传教育。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务员法》、《审计法》、《行政监察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廉政法制文化建设,增强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作风建设、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的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4、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职能方面的法律法规。要大力开展学习宣传《侵权责任法》、《信访条例》等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团结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体制改制、公路收费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交通运输和谐健康发展。要加强信访、投诉、调解、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合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争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5、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的主题,促进交通运输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地位,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工地、进港站、进车船活动。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

6、积极开展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交通运输文化建设过程中,用法治的精神和理念充实和引领交通运输文化建设活动,形成交通运输行业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要培养树立一批普法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打造一批普法文化品牌。

四、“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与内容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六五”普法的对象是: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包括交通运输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交通运输系统的公务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交通运输部门的服务和管理对象。

1、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要把宪法、法律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原则和要求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规范内活动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交通运输的意识和能力。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认真落实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两次的规定,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级部门新任命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守法用法情况作为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任职和年度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

2、大力推进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大对交通运输系统公务员的培训力度,加强与正确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制定公务员年度法制培训工作计划,要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举办专门法律知识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培训班,大力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要对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3、努力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和运用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要通过加强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做到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四严三满意”执法行动,通过规范执法大讨论、执法论文评比、主题演讲比赛、“学法日”等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各执法单位要对所属执法人员每年进行至少一次法律法规考核,并建立考核档案。

4、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组织交通运输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交通运输企事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企事业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作为考核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深化企事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为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

五、“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

1、注重运用新闻媒体搞好交通法制宣传。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原则上每个执法单位每年要在常州市以上报刊发表2篇以上普法稿件,有条件的要在本地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开辟交通法规“普法阵地”。

2、注重运用户外广告搞好交通法制宣传。尤其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善于发挥户外广告的“多视角”作用。如设立电子屏幕广告、户外广告牌,在公交车、出租车电子显示屏流动宣传 ,散发宣传单、宣传画,开办法制宣传橱窗、制作挂图、展板等,使交通法规得以广泛传播。

3、注重利用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开展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要重点办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交通运输法律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把普法宣传引向社会,服务公众。

4、注重树立和推广各类普法典型。要注重发现和培养普法典型,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

六、“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中应坚持的几项制度

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中,要建立健全和坚持好以下制度:机关公务员法制学习讲座制度,领导干部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在岗培训考核制度,新法(包括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的宣传和培训制度。重点要坚持好以下几项制度:

1、坚持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法制学习讲座制度。每年要结合普法重点内容、工作实际需要和新法出台,制订法制学习讲座计划。原则上每季度应安排一次学习或讲座,领导干部理论中心组安排学法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学习情况要进行考查,考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和晋升的依据。

2、坚持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制度。组织参加省厅每年举办各市、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副局级以上干部、市以上各行业管理处副处长以上干部的培训班。局准备每年至少开办1次法律法规培训班。同时,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每年对各类执法人员的培训不少于15天。

3、坚持执法人员法律法规考核制度。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期间,各执法单位要对所属执法人员,每年进行至少一次法律法规考试考核,并建立考核档案。局在组织执法检查时,将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执法能力和水平进行考试及抽查,并作出通报。同时结合执法证年审,组织参加省厅对执法人员进行年审考试。

4、坚持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宣传广告栏、政府及各单位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把交通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制度、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监督等向社会公示,一方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一方面在保障交通行政管理公开透明中扩大宣传效果。

七、“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要根据局“六五”普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六五”普法的具体实施意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和本单位实际,每年制订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3、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八、“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保障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交通运输工作的议事日程,健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明确具有良好素质和法律水平的人员从事“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实施工作。

2、各单位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制度,强化责任制,要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要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对学法用法先进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保障“六五”普法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的经费要按上级有关规定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确保“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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