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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举办江苏省2011年 “丰登杯”金坛茅山登山越野锦标赛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11/2011-00009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文广体字〔2011〕23号 发布机构 文化广电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11-04-08 公开日期 2011-12-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举办江苏省2011年 “丰登杯”金坛茅山登山越野锦标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江苏省2011年 “丰登杯”金坛茅山登山越野锦标赛的通知
坛文广体字〔2011〕23号

  金坛茅山登山锦标赛作为江苏省“十大城市健身景观”之一,自一九九六年以来,已成功举办十五届。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体育的需求,以组织开展有影响、有规模、有创意、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体育活动为重点,充分发挥群众体育在增强人民体质,促进文明建设,推动经济发展,努力打造茅山登山赛江苏省十大城市健身景观品牌。经研究,定于2011年4月26日举办江苏省2011年“丰登杯”金坛茅山登山越野锦标赛,希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组队,积极报名参赛。

  特此通知。

  附:江苏省2011年 “丰登杯”金坛茅山登山越野锦标赛规程

金坛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2011年4月8日

    

江苏省2011 “丰登杯”金坛茅山登山越野锦标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体育局、金坛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金坛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金坛市茅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金坛市旅游局

  协办单位:江苏丰登农药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2011年4月26日上午9时18分

  比赛地点:金坛茅山风景旅游区三清观前广场

  三、参加单位:各镇(区)、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

  四、参加办法:

  (一)各镇(区)及参加考核的单位必须组队参赛,其它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自愿参加。

  (二)各代表队报领队兼教练1名,运动员5名(其中女运动员1名)。团体名次的确定按各代表队五名参赛队员中最后一名到达终点的成绩排定名次

  (三)比赛路线:三清观——乾元观(全程约5公里)。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

  团体组取前六名,个人组男女各取前三名。获得团体前六名的代表队分别发给奖杯、证书和奖金(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六名:600);获得个人男女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发给证书和奖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

  六、报名和报到:

  1.报名时需出具医院健康证明,凡没有健康证明者必须由其所代表的单位出具责任担保书。

  2.请参加比赛的各代表队于2011年4月15日前将报名单传真金坛市文化广电体育局群众体育科(0519—82826140)。

  3.请各代表队于4月 22 日下午2点前到金坛市体育馆召开领队会。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江苏省2011年 “丰登杯”金坛茅山登山越野锦标赛

  报   名   表

  _________单位(盖章) 领队(教练)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号码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注:请于2011年4月15日前金坛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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