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壮大优秀教师群体并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决定组建我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现将《关于金坛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关于金坛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的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
名教师工作室,是以名教师名字或其专业特色命名的、同一领域教师加盟的“教-研-训”一体化教师发展基地,是教师培训部门与教科研部门有关职能的延伸与补充。组建我市名教师工作室,是为了建立我市中小学优秀教师间合作互动的培养人才新机制,发挥全市优秀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名教师工作室将成为培养全市优秀教师的重要发源地、优秀青年教师的集聚地和未来名教师的孵化地,同时为全市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提供支持。
【职责任务】
名教师工作室的职责主要是培养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结合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开展研究与实践,开发并生成中小学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优质资源,为学校教育提供经验与方法,并通过导师培养制、项目领衔制、成果辐射制等形式加以实施。具体职责如下:
(一)导师培养制:工作室领衔人为工作室其他成员的导师,领衔人也可聘请工作室中符合“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条件的教师共同承担导师职责。导师应制订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训课程、培训形式、研究专题、考核办法等),通过指导,促使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
基础培养目标是工作室成员应在我市及常州市优秀教师成长“五级梯队”中得到相应提升,或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二)项目领衔制:工作室以领衔人及导师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集体智慧为依托,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工作周期内有务实的工作过程且成果显著。
(三)成果辐射制:工作周期内,工作室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成果应以论文、专著、专辑、研讨会、报告会、教育论坛、公开教学、专项研讨、拍摄专题电视片、现场指导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介绍、推广。基本要求为:工作室运行期间,须以工作室为单位,主持一个市及以上级研究课题,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至少人均一篇,开设市(区)以上公开课至少20节;每学年,工作室领衔人开一节市及以上级公开课、作市及以上级教师培训讲座或组织市及以上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一次,听本工作室成员课不少于20节。工作室活动每学年不少于10次。
【产生条件】
(一)领衔人的条件(符合第1点且符合第2点或第3点)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理念先进,善于学习,主动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研究能力;具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和教育艺术,教学质量高,在全市有较高知名度;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及强烈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愿望;热心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有培训、指导教师的能力等。
2.江苏省特级教师、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常州市学科带头人。其中特级教师必须申报。已获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者不必再报。
3.全市中小学在教育教学某一领域公认的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其他在职优秀教师。
【产生程序】
(一) 领衔人的产生
领衔人产生程序为:个人申报--→教育局领导小组考核。
(二) 成员的产生
1.成员的条件(符合第①点且符合第②点或第③点)
①热爱教育事业,专业思想稳固,专业基础厚实,肯吃苦,善钻研,具有教育教学智慧与灵气,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已经崭露头角,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优秀中青年教师或者是符合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条件的教师;
②年龄在40周岁以下获金坛市“教坛新秀”以上称号的教师。
③单位推荐的有发展潜力的年轻教师。
2.成员的产生程序
①工作室成员的产生:一是在工作室成立之时招聘产生;二是淘汰性补充,即在工作室运行过程中,因部分成员未通过过程性考核导致该名教师工作室成员缺额而补充进入。
②成员的产生程序为:个人申报——学校审核——招聘考核——签订协议。
③成员人数:每个工作室成员为8-12人,其中本校教师不得超过2人。研训中心学科研训员可以“工作室顾问”身份加入。
【运行方式】
(一)工作周期
金坛市名教师工作室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工作周期内依据经“金坛市名教师工作室实施意见”以及工作室的工作目标等进行运作,完成相关工作。
(二)实行过程管理
市教育局将对名教师工作室进行过程管理。一是建立名教师工作室网页,并由教育局统一管理。各工作室应及时上传相关信息,报道工作室的活动及成果;二是为名教师工作室配备《名教师工作室工作手册》,以工作室领衔人及其成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及要求为框架,将工作室运行的过程性资料及相关成果进行及时记载。以上内容将作为工作室接受评估的主要内容。
各工作室对成员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同时增补新成员。
【经费管理】
(一)经费管理
工作室成立后,教育局为每个工作室提供科研经费5000元/年。工作室年度考核合格者,教育局每年奖励6000元。三年期满终结性评估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工作室由教育局予以10000元特别奖励。
以上经费由教育局划拨名教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设在研训中心),实行专项经费管理,每年审核、报结一次。
(二)经费用途
工作室科研经费必须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如工作室添置书籍、办公设备费用;课题研究、专项研究经费;聘请专家讲学费用;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费等。
工作室奖励经费由领衔人支配。
【考核评估】
过程性评估:在名教师工作室运行期内每学年考核一次,主要方式为依据全年目标任务自评汇报,由金坛市名教师工作室领导小组鉴定。
周期性评估:在名教师工作室的一个工作周期末进行终结性评估,采用自评、交叉互评、专家组评估等。
评估方式: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
【组织机构】
金坛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 达
副组长:姚水虎 缪锡青 陈金娣
成 员:王三龙 凌黎明 华小平 曹少华 顾荣如 周怡和
金坛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设在研训中心,曹少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时间安排】
首批金坛市名教师工作室计划于2011年春学期申报,于2011年8月正式挂牌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