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和省、市有关廉政制度建设的部署,不断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系统工程”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为指导,以规范权力运行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借鉴风险管理系统控制等科学理念,不断深化腐败风险防控工作,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运行,切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着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有效预防和控制腐败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推进党风、政风建设。大力弘扬广大党员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良好工作作风,为完成全局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二、实施范围
局属各单位
三、实施步骤和内容
(一)深入思想发动阶段(3月底前完成)。广泛宣传发动,深化廉政教育。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春训和运用“三会一课”、网站专栏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确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系统工程”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步骤和内容等,提高党员干部参与的积极性。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学习党纪政纪规定、《公务员法》和岗位职责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政风险”理念,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系统工程”工作打下扎实的思想基础。
(二)全面查找风险阶段(6月15日前完成)。在去年查找廉政风险的基础上,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实际,在每一个权力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全面查找容易导致腐败的薄弱环节,确定风险点,制定有效的、针对性强的防范措施,将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按照“个人找、部门查、小组评、上级审”的程序,采取上级为下级找、下级为上级找、班子成员和科室之间相互找的方法,分局领导班子、科室领导、各岗位工作人员三个层面,认真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查找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点;科室领导重点查找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执纪执法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点;各级岗位工作人员重点查找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等“公开承诺”服务制度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点。
1、个人找。每一位工作人员依据目前的岗位职责,结合履行职责、执行制度、遵章守纪的实际,对风险点进行排查。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辨识、归类,并认真填写《个人廉政风险自查表》。
2、部门查。分局和科室两个层次进行。局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要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组织对本部门、本科室所承担的具有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或内部事务管理的主要职责,全面查找现已存在或预见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点,并认真填写《领导班子廉政风险自查表》、《科室廉政风险自查表》、《个人廉政风险自查表》。
3、小组评。局“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本单位和科室自查表的内容进行集中评议。对工作流程关键环节的风险点定位不准确或对存在的风险点查找不深入、不全面的要退回并限期完善,确保风险点查找工作环节的质量。
4、上级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廉政风险自查表的相关内容要于6月5日前送局纪委进行审查备案。对廉政风险点定位不准确或查找不深入、不全面的退回并限期完善上报。
(三)风险等级评定阶段(7月5日前完成)。局在确保廉政风险点查找质量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对本单位和科室及每个工作岗位的风险点,根据可能发生风险的高低程度进行风险等级评定,以便有的放矢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有效防范。
1、一级风险评定标准。容易造成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可能出现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2、二级风险评定标准。容易造成一般违规违纪行为,可能受到内部责任追究,被党纪政纪处分的;
3、三级风险评定标准。容易造成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可能受到内部责任追究,被通报批评、诫勉或提醒谈话的。
(四)建立和完善制度阶段(8月底前完成)。各单位在廉政风险查准、查全、查深的基础上,针对查找出的岗位和部门廉政风险,以制度约束为切入点,抓住决策过程、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三个关键环节,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对本局(单位)各岗位原有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梳理,分析制度漏洞,制定和完善预防、控制各类廉政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制度,进一步提高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逐步建立和形成权力运行的内控机制,基本形成纵向层级管理、授权制约,横向流程控制、平行制约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框架。
(五)建立健全有效防控机制阶段(9月底前完成)。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掌握和有效控制各类廉政风险的发生和演变,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工程循环往复、不断提升的工作机制。
1、强化廉政制度审核。实行分级管理。体现单位职能和职责个性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制度要形成文件(包括电子文本),于9月10日前报局纪委审核备案。
2、加强廉政制度学习教育。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将廉政制度汇编成册发放到本单位党员干部,使党员干部全面了解、熟悉制度,明确有关廉政规定和要求,增强执行制度和遵守规定的自觉性,提升制度的执行力。
3、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对每个廉政风险点,在明确防控措施的同时,要逐个明确防控责任,做到岗位责任明确、分管领导明确、主管领导明确,层层抓落实。建立科学的督查机制,按照上级查下级、下级督上级,开展月度自查自纠制和纪检监察室组织的抽查制。特别对被评定为一级和二级的高风险点防范措施进行重点督查,以便及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防范措施得到及时有效落实,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级领导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建立健全反腐败惩防体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布置,认真组织实施。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教育活动,针对新的岗位和职权,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创新和实施。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系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系统工程”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坚持“廉政风险防控”常抓不懈。
3、落实工作责任。局党政领导要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系统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要结合各项业务工作,及时上报、发布和交流防控机制运行信息,定期召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系统工程”运行协调会,及时沟通、分析、解决问题,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4、注重防控效果。要注意通过学习教育,让其不想违;通过完善制度,建立防控机制,让其不能违;通过考核检查、兑现奖惩,让其不敢违,促进党员干部和职工勤政廉政,从而有效防范和控制廉政风险。年底,局纪委对各单位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系统工程”工作统一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综合考评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抄报: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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