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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753901495/2011-0000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应急管理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11-03-14 公开日期 2011-03-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坛党务发[2011]2号)的要求,现就在我局开展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实施,以创建促规范,加快推进和全面提高党务公开工作水平,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全市“三年翻番,跨越发展”战略目标提供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党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使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约进一步强化,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

  三、创建标准

  (一)基本标准

  1、组织机构健全。建立党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分工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善,有明确的日常工作机构及人员;制定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落实,有效开展工作。

  2、制度健全完善。按照市党务公开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例行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党内会议提前预告制度、党员列席旁听党内会议制度、公开检查考核等制度。设立《党务公开事项申报表》、《党务公开事项受理情况登记表》、《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登记表》等基本台账,及时对公开的内容和相关工作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3、公开程序规范。严格按工作程序、步骤办理有关公开事项。合理把握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公开时点,公开及时。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4、监督机制健全。建立党务公开民主监督机制。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及时收集整理并做好答复、办理、反馈工作。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及时给予处理。

  5、公开效果显著。党内信息渠道畅通、党内事务透明度高、党员群众满意、党群干群关系融洽,党务公开工作满意度测评在90分以上。

  (二)分类标准

  1、公开形式方面。在醒目位置设立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与政务公开栏合并使用;在单位网站、内部局域网上进行公开;召开党员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通报党内情况;以文件、简报、通报等形式,公开党内事务。

  2、公开内容方面。“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及落实情况;本部门承担的全市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行风和作风建设情况;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机关民主评议等情况。

  四、方法步骤

  1、组织创建。按照创建标准,集中力量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

  2、自查申报。根据创建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并于2011年4月底前,向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3、检查验收。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民意调查等方式,对示范点进行检查验收。

  4、择优命名。根据检查验收情况,由市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择优命名若干个示范点。

  5、动态考核。对已经命名的示范点,如在年度党务公开工作考评中评不到优秀等级的,则取消示范点资格。

  开展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务公开精神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行动,是进一步提升党务公开水平的有力举措。各科室、监察大队、培训中心要高度重视,抓紧抓好,切实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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