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坛档字〔2011〕10号《关于举办档案人员业务培训班的预备通知》,市档案局决定于4月20日~4月23日举办全市档案人员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授课
1、时间:4月20日~4月21日
2、地点:请参加集中授课的档案员于4月20日上午8:30前到市人民法院审判楼六楼大会议室报到。(地址:金坛市华城中路118号)
二、外出参观
1、外出时间:4月21日~4月23日,请赴浙江参观的档案员于4月21日下午12:30前到市人民法院门口统一乘车,过期不候。
2、注意事项:外出参观人员请务必携带身份证。
各单位外出参观人员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科联系。联系人:陆丽华,联系电话:82808597、18915829828。
希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好档案员及时参训,确保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档案 培训 通知
金坛市档案局 2011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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